巴士車長撞死大馬婦 控方求判刑兩周

巴士車長撞死大馬婦 控方求判刑兩周

2018年12月07日撞死車長婦女

(新加坡7日訊)巴士車長疏忽撞死46歲婦女,車長認罪,控方求判兩周監禁。

庭上審訊揭露,被告母親及女兒都命喪公路。

致命車禍發生在是文禮大道前的路段。(檔案照)

致命車禍發生在是文禮大道前的路段。(檔案照)

車禍發生在去年11月8日凌晨約6時23分,地點是惹蘭文禮,文禮大道前的路段。死者是46歲馬來西亞籍婦女陳妙香,過馬路時被一輛休班的新捷運巴士撞倒,身體卡在巴士底部,送院後不治。

被告柯亞芭(67歲)當時是新捷運的巴士司機,他面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控狀指他當時沒謹慎注意路況行駛。

被告在10月5日認罪,律師今早求情時稱,被告母親及女兒在1997年11月,都在車禍中身亡,涉事司機撞後逃逸,因此被告在路上格外小心。

律師稱,被告在撞死行人後,深受精神困擾,並已被解雇,失去所有津貼及獎勵,他選擇退休,相信不會再開車。

控方稱,一般上求判至少7周,但本案被告有強而有力的求情理由,因此只求判他坐牢兩周,吊銷各級執照5年。

控方指出,被告的駕車記錄良好,當巴士司機已有40年,事發地點並非應該過馬路的地方,比起其他會用行人過馬路的地方,罪責較低。

但控方也指出,死者已經過了兩個車道,可見被告沒注意路況,而且他開的是重型車輛,也是一起致死的案件,求判他坐牢。

被告柯亞芭。(取自網絡)

被告柯亞芭。(取自網絡)

被告今早在一名男親友的陪同下出庭,犯人欄裡的他身材高大,白發蒼蒼。本案將展至13日下判,被告目前被保釋在外。(人名音譯)

行車記錄器記錄事發經過

巴士上的行車記錄器記錄下事發經過,控方要求播放這則超過10分鐘的視頻。

視頻顯示,被告在約6時10分開著空車離開巴士總部,當時天還未亮。大約8分鐘後,身穿黑白線條上衣、藍色牛仔褲,長發披肩,身材高挑的死者陳妙香,從右邊越過分界堤,被巴士撞上。

事發時天未亮路面濕滑

律師求情時稱,事發時天未亮,路面濕滑,車燈等都影響了被告的視覺,而被告的車速不快,當時開空車到文禮巴士轉換站准備開工。

律師指出,馬路附近有圍欄,根本就不該過馬路,所以被告沒料到會有人過馬路。事後,被告叫救護車,在現場等到警方到場。

他指出被告多年來良好的服務,獲得多張獎狀,良好駕駛記錄就此毀於一旦,求法官判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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