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想要不被別人抓到把柄,牢記這4點,否則容易吃大虧!
有朋友很我說,
為什麼自己對同事這麼好,
可是還是有同事,背後給自己捅刀子。
我對他說,這是因為,你們之間有利益競爭。
他問怎麼辦?
我告訴他,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
不是你去取悅任何人,
而是先做到自己無懈可擊,讓別人找不到你的把柄。
想要做到這個結果,工作中我們就需要做到這4點,
這樣,才能夠讓別人抓不住我們的把柄。
1.交給你的事,別急著做
都說事情有輕重緩急之分。
領導交給我們一件事,
或者同事請我們幫忙做一件事。
且不管這個事情好不好辦,
答應了,不要急著去做。
而是先把事情了解清楚了,再去動手。
這就如同戰爭中的情報收集,
準備的越多,勝算面就越大,
這個與個人能力、人脈是沒有一點關係的。
否則,事情安排下來,
我們都不去了解清楚,就貿然上手。
這個是做起來必然會出現各種曲折,
甚至出現目標偏移。
這樣就會給別人可乘之機了。
2.工作上的事,別隨意簽字
職場中,如何追究責任?
首先看是誰的本職工作,
其次在看這個是有誰參與,
最簡單的就看有誰簽字。
為什麼有寫公司,一點小事都要好幾個人簽字。
這一方面是,工作上怕承擔責任,
所以拉著一票人簽字,大不了大家一起倒黴,
這樣反而責任小了。
另一方面,是簽字是一個儀式感,
這提醒我們簽字了就要負責,
讓你簽字之前,再看看有沒有問題。
職場中,簽字是很嚴肅的問題。
能不簽字就盡量不要簽字。
尤其是與自己無關的事情,
哪怕是同事請我們幫忙,讓我們簽字,打死都別簽字。
那是對方的事情,我們幫忙已經是人情了。
再去給他承擔責任,不是義氣,而是傻。
如果非要簽字,也行。
不要第一個簽字,看有沒有其他人簽字。
只要別人簽字了,我們就敢簽,
反正要死一起死,誰怕誰。
3.涉及到錢的事情,務必留下痕跡
我聽過一個故事,
有個公司的讓業務員A去給客戶送禮。
可是禮物送出去了,客戶沒辦事。
於是業務員B就說,這是A壓根沒送,而是自己扣下來了。
A也沒辦法證明自己送禮,難不成找對方客戶開個證明,
說收到XX送的禮物嗎?這更是作死。
為了這個事,A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以前,我經常去別人公司,
發現但凡有汽車磅的公司,明明操作一個人就可以了,
但是無一例外都是配置兩個人以上。
後來才明白,就是為了防止,一個人作假,
有兩個人可以相互監督。
職場中,涉及到錢的問題,
要麼就有別人監督,到時候有人證,
要麼就留下痕跡,有物證。
免得有人拿錢的問題作為攻擊的理由來找把柄。
留下人證、物證,自己也能說的明白。
4.工作交接留下記錄
記得看過一個小說,
主角與一個官員交接工作,
但是主角就是不簽字,
然後非要貼上封條,等人到齊後清單造冊。
其實放在現代,就是職場中的工作交接。
你調動崗位,要與別的同事交接工作。
你會怎麼做?詢問對方要做什麼事?怎麼做?
大多數人估計就做到這一步就沒有了。
但是你怎麼知道,事情都給你說了?
你又怎麼知道,相關文件交接清楚了?
這種交接,到時候有什麼問題,
對方一句話,都告訴我們了,推了一干二淨。
交接工作做不全面、做不清楚,
這裡面就會存在極多的問題。
這裡給大家一個建議,
列出清單,逐個交接,最後簽字。
這樣留有底根,自己能夠迴避掉不少的坑。
哪怕最後真出問題了,我們也能看情況給賴掉。
職場中,雖然要善良對待別人,
但是我們能做到善良,
可是對方能不能同樣做到能?
俗話說,你不招惹別人,有人會招惹你。
在做到與人為善的同事,
更要做到保護好自己,
盡可能做細、做全面,不給別人留下任何把柄。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