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4590皮鞋 穿3小時就壞! 仲裁庭命Gucci退款道歉!
(吉隆坡12日訊)一雙價值4590令吉的意大利時裝品牌Gucci皮鞋一穿就壞?!
消費人仲裁庭主席瑪茲瑪哈羅妮今日判決,Gucci需退款給消費者林建發,並發布道歉信函。
林建發是於8月25日在隆市某著名購物廣場內,購買了一雙原價4590令吉的皮鞋,該雙皮鞋折扣後價格為3901令吉50仙,8月28日他在澳門出席商業會議時,才穿上這雙新鞋行走約3小時,就被伙伴發現鞋子掉屑,抬腳一看才發現鞋底竟然“脫皮”了。
“當時伙伴還質疑(鞋子)是不是冒牌貨。”
Gucci價值4590令吉的皮鞋,只穿了約3小時,鞋底就“脫皮”。
林建發指出,他隨後在9月3日把鞋子拿到店裡投訴並要求更換,但店員表示會送往意大利總公司檢查,以確認事發原因。
“約兩周後,Gucci店員告訴我,這並非原廠生產問題,而是顧客行為所導致。他們當時提出兩個方案,一、拿回去繼續穿;二、他們會協助貼上一層鞋底。”
但林建發對此並不妥協,所以轉向消費人仲裁庭投訴,之後才收到新加坡Gucci來電,要求庭外退款和解。
“但我拒絕了,因為我想要透過法庭裁決捍衛消費者的權利。”
這雙皮鞋原價4590令吉,折扣後為3901令吉50仙。
Gucci代表方在庭上一直強調,產品在出售時是良好的狀態,鞋底是真皮實料,所以這必是消費者自行磨損。
但瑪茲瑪哈羅妮質疑,消費者並非在森林裡行走,不可能只穿了4小時鞋底就“脫皮”,且鞋底的真皮怎麼會那麼薄,所以可能是品質上的問題,因此接受消費者的要求,諭令Gucci退款和發出道歉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