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容易「得罪人」的4件小事,哪怕只做一次,都會讓人厭惡
人際交往中,最高境界就是讓對方舒服,讓自己舒服。最愚蠢的行為就是自己沒爽到,還冒犯了別人。
但事實上,很多人都在做這最愚蠢的行為,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有些事情會給別人造成心理傷害。
從心理層面來看,下面這4件小事,對別人的傷害,比我們想像的要大的多。哪怕只做一次,都會得罪到別人。
(1)喜歡教育別人
人之患在好為人師,喜歡教育別人,是人的天性。這與我們最高級別的心理需求-自我實現有點關係。所以在教育別人的過程中我們會非常爽。
但被教育的人會非常的不爽,因為“教育”天生就帶有不平等性,沒有人喜歡被擺在一個“低等”的位置,更何況對方的“教育”還不一定有道理。
但事實上,很多人在交流的時候動不動就喜歡給別人灌輸人生經驗。
(2)過分客氣
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是,做人要禮貌,對別人要客客氣氣的。別人給的東西,一定要拒絕再三後才能收下。
但進入社會中你會發現,如果你太過客氣的話,往往會得罪很多人。因為在人際交往中,接受對方小小的善意,就是我願意與你交往的一種信號。
而過於客氣,往往會被比人誤解為,你不願意和他交往。人與人交往,本身就有個心理暴露的過程,互相接受對方的善意,就是第一步。
(3)感情要挾
感情要挾是指你用別人的善良,不忍心和愧疚感去要挾對方,強迫對方做某件事情。
比如對方不願意做某些事,而你把你們間的友誼擺出來,說上一句“是不是朋友”,或者裝的楚楚可憐,讓別人感到愧疚,從而答應你的要求。
但這種情況下對方的同意是極其勉強的,他會感到非常的憋屈,心理壓力很大,從而容易心生怨恨。
(4)說話直
雖然我們總是所忠言逆耳,但表達的藝術也很重要,同樣是一種意思,有些人就是能說的對方暴跳如雷,而有些人則能讓對方接受。
就像評判別人的作品時,“很糟糕”和“我覺得還可以改進一下”其實是同一個意思。但前者毫無疑問會傷害到對方,甚至內心脆弱的人留下心理陰影。
如果不會說話,那就盡量少說,你永遠不知道,你不經意的一句話,可以成為別人心中多年來無法拔出一根刺。
結語:人的內心很強大,同時也很脆弱。上面這4件事,很容易對別人的心理造成傷害,所以你可千萬要注意了。
想一想,你的身邊是不是有這樣的人,他們的人際關係處理的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