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2008年古來校花遭撕票案」16歲賴映興遭綁架 、軟禁、侵犯、 殺害、 燒屍、 勒索..

轟動一時的「古來校花遭撕票案」,高庭於周四將25歲的第一個被告,也是唯一成年犯的被告鄭錦洪(譯音)謀殺及綁架16歲少女賴映興裁決罪名成立,判決死刑。

其餘兩名面對同樣罪名的未成年被告則扣押監牢,等候柔州蘇丹寬赦;至於第四名被告,高庭已於去年11月25日宣判他表面罪名不成立,目前已獲釋。

第一被告被判死刑

高庭法官莫哈末查華威沙烈於周四在庭上指出,法庭考慮到被告鄭錦洪犯下屬嚴重罪行,因此裁決對方死刑。

本案原本是在柔佛的新山高庭審訊,而且控辯雙方已經進行結案陳詞,但隨著法官查華威調任,而轉移到吉隆坡高庭下判。

較早前,據柔佛福利局官員莫哈末法茲指出2001年兒童法令第97條文闡明,任何少於18歲的未成年者;若在刑事法典302條文下被控且罪名成立,都無法被判處死刑,法庭只能援引2b條文,將被告收押監牢,並將案件提呈給有關州屬的蘇丹或州元首,請求發落。

「古來校花遭撕票案」於2008年9月轟動全國,死者是來自古來再也的賴映興。16歲的賴映興樣貌可人,在學校成績優越,深受教師及同學們愛戴。

賴映興是一名工讀生,在廣場的服飾店兼職銷售員,她是在下班後步出工作地點時遭4名年輕男子擄拐並綁票,女生的家人過後接獲勒索電話。不過,其家人交出贖金後,卻發現已遭綁匪撕票兼燒屍。

警方於2008年9月16日在古來的布特麗花園發現賴映興的遺體;並發現她遭人勒死。

過後,警方逮捕了7名嫌犯助查,並於較後釋放3名年齡介於17至20歲的嫌犯,而繼續被扣留助查的4名嫌犯也非常年輕,年齡介於16至22歲之間。

4名被告隨後以謀殺及綁架罪名被提控上庭。首項罪名指出,4名被告於2008年9月12日在古來再也的亞羅街某單位內,蓄意謀殺賴映興。他們的行徑牴觸302(謀殺)條文,唯一刑罰為死刑。

第二項罪名則指4名被告在古來再也的某廣場外綁架賴映興,企圖索取6萬令吉贖金。

柔州高庭在審訊期間,控辯雙方曾傳召39名證人出庭供證;3名被告也曾在自辯時供證。

高庭法官莫哈末查華威於今年2月21日裁決3名被告罪名成立。

此案主控官為烏瑪賽夫丁;代表兩名未成年被告的律師為諾曼弗南地斯及蘇海米瑪蘇。

母盼夢中再續母女情

儘管賴映興離世已3年多,但她的母親謝秀萍迄今仍無法撫平喪失愛女的悲痛。

在2009年清明節前,賴映興的姐姐與弟弟皆透露曾夢見映興,唯獨最思念映興的母親,對女兒不曾出現在自己的夢鄉感到失望。

雖然映興的姐姐指稱映興在夢中只表示想要吃雪糕,但母親謝秀萍還是殷切的期盼她和映興能夠在夢中再續母女情。2009年清明節,謝秀萍在祭拜女兒時,也為女兒送上雪糕。

謝秀萍早前在接受記者訪問時透露,一名自稱擁有「陰陽眼」的朋友曾告訴她指在女兒映興棄屍地點與女兒生前工作的購物廣場,看到女兒的孤魂在「遊蕩」,讓這位原本充滿哀傷之情的母親更加為之心疼,但也只能默默的在心中祈求女兒在回到天國前,可以回來與母親相見。

家屬滿意判決

賴映興的母親謝秀萍指出她對判決感到滿意,家人也因此鬆了一口氣,但對被告要上訴感到不放心。

她說被告提出上訴,意味著這起案件尚未了結,最終的結果不知會拖到何時何日。

謝秀萍自被告被控上法庭後,一路從古來推事庭、新山高庭追蹤到吉隆坡。

她說清明節將到,她和家人已經提前於上周到女兒的墓地祭拜。

「當時,我向女兒提起案件的發展,並告訴她今日可能出現的判決。」

「身為受害者的母親,我希望被告能夠獲得應有的處分及代價,因為他們涉及的是一起嚴重罪案。」

謝秀萍希望柔州蘇丹不要給予未成年的被告寬赦,因為他們年紀小小便犯上如此嚴重的罪行,意味著往後他們可能再犯。

「最令我這位母親感到傷心的是被告向法庭陳述時的表情,看起來一點都沒有懺悔的意思。」

女兒遇害!母患憂鬱症

賴映興的父親說妻子在女兒遇害後患上憂鬱症,現在情況已有好轉。

他指出,妻子現在在家幫忙看顧長女的孩子,這有助分散她的注意力,以兔她把所有心思都放在想念遇害女兒方面。

「我至今也常常想起女兒,女兒逝世對我和妻子來說是一大打擊,我們也不知道何時才能完全走出傷痛。」

父不滿2被告要求寬赦

賴映興的父親賴添送指出他對被告將尋求寬赦一事感到不滿,因他認為被告所犯的是嚴重罪行。

他說他是因為工作之故而無法跟隨妻子、女兒女婿及兒子到吉隆坡聆審法庭的判決,不過,家人在聞判後也馬上通過電話把有關判決告訴他。

「女兒遇害後,我和妻子及家人至今仍無法完全放下傷痛,被告的所作所為已嚴重傷害我和家人,讓我們無法釋懷。」

他指出家人的生活看似如常,但內心的悲痛卻非外人所能了解。

「我只希望被告為自己的錯誤和罪行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不捨得丟棄女兒遺物

賴映興遇害後,家人至今尚保留她的物件用品,不捨得丟棄。

賴添送說女兒去世後,妻子把女兒的所有遺物都妥善保存起來。

「女兒的案件在新山和古來進行審訊期間,我只要有空都會出席聆聽,妻子更是從未缺席過,為的就是想看被告有怎樣的下場。」

他說他沒有過問妻子收藏了女兒的那些遺物,但他相信那些都是女兒心愛的東西,所以妻子才會捨不得丟棄。

新聞背景:

校花下班遭擄上車

16歲工讀生賴映興在古來一家購物商場任職服裝銷售員,於2008年9月11日晚上9時許下班步出工作地點後,遭4名男子強擄上車失蹤。

事發後翌日清晨6時許,賴映興的母親謝秀萍接獲一通要求贖金的電話。謝秀萍因擔心女兒的安危,談妥條件後,於15日依約交付贖金,但並沒有見到女兒平安歸來。

警方當天傍晚6時許,在古來一帶截停一輛四驅車逮捕了3名年齡介於16至22歲的嫌犯,同時起回賴家交給綁匪的贖金袋。同一天晚上7時許,警方再逮捕另外4名16至20歲的嫌犯協助調查。

被捕嫌犯於16日向警方承認賴映興已被撕票,警方隨即在嫌犯帶領下,於古來公主城一帶的僻靜草叢找到已被焚燒的屍體。經過脫氧核糖核酸驗證,證實屍首正是失蹤多天的賴映興。

依據事件的演變揭露,其中一名落網嫌犯不僅與賴映興相識,而且曾經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遭她的拒絕。儘管案件涉及感情問題,警方仍相信事件或與金錢有關。

賴映興被公認為古來依布拉欣國中的校花,因樣貌出眾、成績優越、為人孝順,深獲父母、同學及朋友喜愛。

賴映興慘遭撕票後,事件轟動古來,引起許多人的關注。即使有關案件過後被帶上法庭審訊,仍有很多人跟進關注,不少網友更在網際網路的論壇一直討論這起案件,同時追問案件審訊的進展。

撕票圖燒屍!驗DNA鑑定身份

16歲校花賴映興不但遭撕票慘被勒死,還被兇徒燒屍企圖毀屍滅跡,警方最後通過脫氧核糖核酸檢驗,才得以鑑定死者身份。

根據案情,警方是在古來公主城僻靜草叢發現的一具焦屍,經化驗後證實是賴映興。

賴映興生前很喜歡跳舞,傷心的父母賴添送和謝秀萍前往領屍時,特地買了一件漂亮舞衣,連同一雙舞鞋,為女兒穿上後安葬。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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