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警同僚求受害者「私了」 理由竟是:他還有3年就退休

(詩巫11日訊)南蘭區國會議員劉強燕披露,華裔少女被一警員帶到警局廁所強奸,事後在報案時,面對其他警員為涉案警員護短,甚至還有一華裔社區領袖出面求情,要求受害者私了此事!

劉強燕今日披露,離譜的是,涉案警員事後試圖給受害者30令吉了事,但受害者不接受,最後在其姐姐陪同下,立即向泗裡街警局報案。多名警員為涉案警員求情及掩護,所給予的理由竟然是涉案警員還有3年就退休,惟受害者堅持下最終獲報案。

“受害者(19歲)及姐姐陪同下,昨日在向我投訴此事前,於日前(8日及9日)接獲泗裡街一名華裔社區領袖多次來電,要求同姐妹兩會面私了此事,被受害者姐姐拒絕。”

受害者(中)在姐姐(左)及劉強燕(右)陪同下於周六舉行記者會控訴。

受害者(中)在姐姐(左)及劉強燕(右)陪同下於周六舉行記者會控訴。

據她了解,泗裡街警局遲遲沒有調查,是有警員聲稱受害者已同意和涉案警員私了;但她向受害者求證,絕無私了的意願,堅持要求討回公道。

劉強燕昨日陪同受害者及姐姐舉行記者會,揭發受害者不幸遭遇後,受害者也再到詩巫警局報案。

劉強燕今日跟進此事時強調,本身將在明日(12日)國會復會提出,促警方高層,盡快成立獨立警察投訴及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以及要求砂警方高層,深入調查有關案件。

劉強燕指於在泗裡街警局廁所遭警員強奸的受害者已再到詩巫警局報案。

劉強燕指於在泗裡街警局廁所遭警員強奸的受害者已再到詩巫警局報案。

在古晉擔任店員的受害者控訴,她是在10月29日凌晨約4時,在泗裡街警局廁所,被一名警員強奸。

受害者昨日在其姐姐及劉強燕國會議員陪同下,聲稱她是在10月28日,從古晉乘塔半夜巴士欲往詩巫為姐姐慶生,在翌日(29日)凌晨於半途的泗裡街巴士站下車上廁所出來,發現巴士已開走,她隨後向路過車輛司機求助。

當時,一名自稱是警員的男子停車載她,還借手機讓致電在詩巫的姐姐,到詩巫巴士站拿她遺留在巴士的行李,對方過後將她載到泗裡街警局,強拉她進入廁所強奸。

受害者聲稱,事後在警局值班的一名女警有走來向她了解情況,但沒有采取任何行動;受害者就留在警局並致電給詩巫的姐姐,到來泗裡街警局找她,在姐姐陪同下欲報案,遭到值班警員不斷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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