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搶劫殺11人,吃人器官,被抓後說殺人多了跟殺雞沒有區別
河南新鄉市獲嘉縣的一個村莊,有兄弟兩人,哥哥沈長銀比弟弟沈長平大8歲。1975年出生的沈長銀自小偷雞摸狗、打架斗毆、橫行霸道,很快因傷害罪入獄兩年。出獄後沈長銀死性不改,但這卻讓他成為了弟弟沈長平心中英雄,在後來的日子裡,這位英雄帶著他的弟弟走進了深淵。
2003年,沈長銀吵著要出門做買賣,沈長平死活要跟著,於是二人去到了蘭州,做起了汽車配件的生意。但是,沈長銀掙不到錢卻是一個花錢還擺譜的人,三天兩頭出入洗浴城歌舞廳,目的就是找小姐瀟灑。沈長平曾說他哥是一個離開女人就不能活的人。
沈長銀把錢都花在了女人身上,時間久了他居然對女人產生了怨恨,他認為嫖娼不是他的錯,錯的是小姐,小姐把他身上的錢都掏走了,他想要把錢從這些小姐身上連本帶利的要回來,由此他想到了殺人,因為他殺過人,他曾經跟沈長平幫朋友殺了一個強奸了朋友妹妹的人,僥幸沒有被發現。
想到了就做,2003年6月,在蘭州沈長銀租住的院子裡就有一個賣淫女姚某,沈長銀以介紹客戶為由將姚某約到了自己專門另租的房子,然後控制了姚某,威逼利誘出了姚某的存折密碼後,兄弟二人殺死了姚某,並在肢解了姚某的屍體後,用硫酸將屍塊銷毀,而這個方法竟來自於沈長銀坐牢期間聽別人說來的。
自此開始直至2004年五月20日,沈長銀與沈長平瘋狂作案10起殺死10人,涉案財物價值十多萬元。期間兄弟二人曾脅迫賣淫女李春玲、杜素容、關心等人幫他們騙賣淫女性,以讓他們搶劫殺人。2003年11月的一次殺人後,分屍時,沈長銀竟好奇人腎是什麼味道,遂將受害人腎髒吃掉,殘忍至令人發指。
為了讓受脅迫的賣淫女能夠聽話,沈氏兄弟逼迫這些女人殺人,他們最後逼迫的一個賣淫女叫趙美英。2004年4月12日,沈氏兄弟再次作案,他們逼迫趙美英殺死受害人,但是趙美英事後卻趁機逃跑,並選擇了報警自首,然而在警方抓捕時,只抓到了李春玲,沈氏兄弟僥幸逃跑。
2004年5月20日,沈氏兄弟再次返回蘭州作案,這次的受害者是唯一一個不是失足女的商倩。商倩的家屬報警後,沈氏兄弟二人倉皇逃亡石家莊,而在石家莊最後被警方雙雙抓獲。
在記者采訪沈長銀的父親時,他表示後悔讓這兄弟二人過早進入社會,他認為兩個兒子這麼搶劫殺人,可能是想做暴發戶吧。沈長平在回答記者問題的時候說,他第一次殺人的時候也緊張害怕,但是殺的人多了之後,他覺得殺人跟殺雞沒有什麼區別。
作為沈氏兄弟的辯護律師安利表示,盡管為他們辯護是自己的責任,但是他找不到任何一處可以為沈氏兄弟減輕罪行的地方,他無法辯護。律師認為等待宣判對兄弟二人來說已經沒有意義,而沈氏兄弟也已經認命了。
沈長銀的最後陳述,他說帶著弟弟犯罪,感到很慚愧。殺了那麼多的人,對不起社會和父母。而沈長平則說,如果不是跟著哥哥犯罪,他的一生也許很不順,但絕對不是現在這種結果。而旁聽的群眾則表示,千刀萬剮不足於謝其罪。
2005年9月1日,沈長銀沈長平兄弟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