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狗光顧巫裔食攤!華裔女郎挨批!

帶狗光顧巫裔食攤 華裔女郎挨批

 

 

(淡馬魯7日訊)一名華裔女子,在屠妖節當天將一只寵物狗放在肩膀上,到彭亨州淡馬魯一小食中心購買食物,小食中心是巫裔經營的食檔,被公眾批評不夠敏感,及不尊重穆斯林。

食攤業者隨後在社交媒體貼文指出,他們起初以為是玩具物,走近一看才發現是真狗,便勸女子將狗帶離食物區,但不被理會。眾人以為女子不諳馬來語,不料她卻聽得懂所需付的款項,讓人為之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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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中有兩處提到狗。 一處是在“山洞”一章中,狗陪伴著七個沉睡的人,使命是看守山洞口,“他們的狗伸著兩條腿臥在洞口。”(18:18) 另一處是把狗比作受到迷誤的人,他們依戀塵世,“所以他們像狗一樣,你呵斥它,它就伸出舌頭來,你不呵斥它,它也伸出舌頭來,這是否認我的跡象者的譬喻。”(7:176) 狗同人類相處歷史悠久,人類對狗的特性應當很清楚,因此,《古蘭經》用狗做比喻,最容易被理解。 狗是畜牲,只能為人類使用,絕不應當對狗的待遇超過人類,擺錯人畜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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