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飛車撞弟燒人案◢ 被告3天前猝死 控方申請終止審訊 !!!
(麻坡31日訊)轟動昔加末大年初一“兄飛車撞弟燒人案”,原定今日在高庭過堂,但被告3天前突然猝死,案情急轉下,轉為控方申請終止審訊。
主控官西蒂諾海拉副檢察司因突然的變化,今早向法庭提呈被告陳添德(55歲)的死亡證書,向柔州檢控署請示,以取得總檢察署的確認和允准,胥視撤銷此案或改為假釋,獲高庭主簿官瑪葛斯瓦麗允准,把案展至12月4日。
死者陳添德(小圖)靈堂設於昔加末住家。
被告陳添德於本月28日下午1時許,在獄中吃午餐後忽然心髒病發,送院搶救不治。
陳添德遺體已運返昔加末太子城花園區住家,將於明日(11月1日)舉殯。
控狀指被告於今年2月16日凌晨12時30分,在昔加末武吉仕砵柏達納花園柏達納2路,涉及駕駛馬賽地轎車撞及弟弟陳添文(53歲),導致後者右手骨折,抵觸刑事法典第326項條文。
另一控狀指被告在上述時間和地點,致死侄兒陳興旺(24歲),抵觸刑事法典第302項條文。
被告陳添德與陳添文為兄弟關系,疑商業糾紛反目,陳添德於大年初一(2月16日)凌晨12時許,駕車飛撞在事發地點住家外燒金紙的陳添文,令後者當場昏迷,被告也朝陳添文家人丟汽油彈,導致陳興旺皮膚被燒傷,入院後因病情惡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