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常見行為問題 表現與對策

導 言

同一年齡段兒童的行為表現差異很大,有的良好,有的中性,其中有的顯然不符合一般社會的要求。當兒童呈現出的行為與一般社會的要求不符時,父母、老師往往給他冠上“壞孩子”“問題少年”的帽子。

其實這些孩子是出現了行為問題,行為可以塑造和改變,因此只要教育方法得當,行為問題是可以得到矯治的。

學習目標

分析兒童課堂搗蛋行為的表現與成因,制定相應的輔導策略

分析兒童偷拿問題的成因,制定相應的輔導策略

 

兒童違拗與對抗的對策

入標題

反省自己,檢討管教

如管得太多、太細;愛叨嘮婆婆媽媽沒完沒了;過分挑剔;愛找茬;本來就不該管;甚至管錯了等。        

                  

查明原因,加強溝通

堅持真理,不遷就也不粗暴

如果確實是正確的,不能因為孩子的違拗或對抗而膽怯就放棄原則。強迫壓制雖可暫時消除孩子的表面違拗,但孩子常常口服心不服。強迫壓制還給兒童提供不良的示范作用,導致孩子今後更加違拗。

 

 

前事的操縱

前事的操縱是指大人在下達命令時要控制和修改行為的前事。首先,在下達命令前,父母或教師應該問自己三個問題:

(1)在目前的情況下我要不要下達這種命令?

(2)我是不是可以用就事論事而不以耀武揚威的方式來下達命令?

(3)我有沒有充分的准備,能夠貫徹命令,要孩子徹底服從?

命令的下達必須基於目前情況切實的需要,而不是大人隨心所欲地頤指氣使。如果父母或教師隨意指揮孩子,會顯得家中或教室中雜亂無章,這很容易引起孩子的反彈。大人下達命令時,要把這種命令帶給孩子的困擾和嫌惡減少到最低,一旦命令下達,大人要有充分的把握執行到底。另外還應該注意到孩子不執行命令是不是因為不了解大人的指令或沒有能力完成指令。

其次,大人下達命令或提出要求時,要注意方式。命令清晰具體、直截了當,明白指示出合理的時間;而不應含糊籠統,一個命令伴隨多個要求,對行為的要求沒有適當的標准,時間上含糊不清,甚至以責問與威脅的口吻提出要求。如:

“小民,不要再跟小英說話,這是教室又不是菜市場,一點規矩都沒有。我不是告訴過你們。功課寫好才可以講話嗎?你再說話,我就要趕你出去!”

“美美,你來看看你的房間,成什麼體統?難道台風在你房裡過境了?你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把房間整理干淨?我又不是你的傭人,難道要我伺候你一輩子?”

這種指令叫人無所適從,而且毫無效果。

大人在下達指令時應注意:首先引起孩子的注意;命令的語言簡潔明了、清晰易懂;要求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明確直接;給予孩子適當的反應時間,在這個時間裡,不要解釋、提醒,或是追加其他指令。

采取必要的行為矯治方法

1. 消退法

有些孩子的反抗行為旨在引起他人的注意,是在試探他人的反應。對於這樣的情況,大人最好在下達指令後,如果孩子不遵照實施,立即轉頭做其他事或是離開現場。孩子的違抗沒有得到注意,慢慢就會消減。但是這種方法不適於用來消退那些旨在躲避大人注意的違抗行為,如果孩子就是不願意起身做事情,那麼不予理會的方式只是大人軟弱的妥協,適得其反。

2. 隔離法

如果孩子在看電視,不願做功課,家長可以關掉電視,將孩子帶到另一個房間,關上門,去除電視對孩子行為的強化效果。

3. 代幣制

例如,小春在媽媽下達洗澡的指令後,通常要三十分鐘才起身,一洗就是一個多小時。媽媽與她約定,如果在二十分鐘內動身,四十分鐘內完成,就可以得1分。一個星期如果積滿十分,就可以看一次電影。行為有了改善後,再逐漸縮短時間,提高標准,直到行為合理為止。

擾亂集體活動行為的表現與對策

“今天,我要給大家講一個很特別的小火車的故事。“集體活動時間,張老師打開了今天的繪本。小朋友安靜下來,三十張期待的面孔圍成一圈面向老師。剛講到第二句,老師就被一聲“砰”的聲音打斷了。她停頓了幾秒,然後又繼續講,但卻有幾個小朋友把頭扭向聲音傳來的地方。當老師講到第二頁時,在同一個地方傳來了“吱吱”的笑聲,然後緊接著是幾個小朋友的低語。老師停下來:“桐桐,你現在要安靜地坐好聽我講故事。”

三歲半的桐桐一扭一擺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對老師甜甜地笑了一下,安靜地坐好,把小手放在腿上。老師繼續講故事。半分鐘後,桐桐旁邊的兒童大叫起來:“啊,桐桐踢我!”老師說:“桐桐,請你把腳收好!”

老師繼續講故事,可是桐桐馬上又扭動起來,他起身走到另一個區域——積木區。他擠進兩個小朋友中間,他們不得不移動身體給桐桐讓出地方。老師繼續講故事,但是她給了桐桐一個憤怒的眼神。

桐桐慢慢地把手伸到身後,拉出了一塊積木。他仔細端詳積木,然後遞給旁邊的東東,大聲說:“看我拿了什麼。”旁邊坐著一個老師說:“噓!”桐桐又拿了一塊積木,然後拿兩塊積木互相敲打起來。幾個兒童笑了起來,很多兒童轉而注釋桐桐。另一個教師站起來走到桐桐旁邊,試圖拿回積木。桐桐反抗,並且哭叫“這是我的積木!”剛開始,所有的兒童都關注著桐桐,但很快有一些開始互相交談,還有幾個兒童站起來走到了別的地方。老師合上了書,宣告集體活動結束。

課堂和集體活動中故意搗亂的兒童難以適應需要保持注意的集體活動,經常不能安靜地坐著聽老師講課和講話,並且試圖也不讓他人很好參與,好陪他一起“玩”。例如,老在座位上動個不停,做各種小動作。好與其他孩子講話,如果別人不理他,他則惡作劇、出洋相,以引起別人的注意。

 

規劃活動,激發興趣

考察和重新規劃集體活動,最大限度激發兒童的興趣

觀察每個兒童的反應,看他們是表現出快樂、有興趣的樣子,還是無聊、分心的狀態。如果有一定數量的兒童沒有參與到集體活動中去,那麼老師應該做出必要的調整,包括:活動內容、形式、時間的長短。如果兒童的注意力集中時長、興趣點差異很大,那麼可以將班級進行分組,讓興趣和能力接近的兒童在一起活動,每組由一位老師負責。如果這名兒童只有在和某個或某幾個特定的小朋友坐在一起時才會出現擾亂行為,那麼將他們分開。

少注意不良行為

對擾亂課堂和集體活動的行為少加注意,使之自行消退。

一般來說,兒童出現上述的搗亂行為最能立即引起老師或同學的注意和譴責。老師和同學愈是及時注意他,給他批評,則搗亂行為就愈難消失。因而,一旦課堂和集體活動中出現搗亂行為,只要不影響整體,老師可以不予過問,以使兒童達不到目的而自行減少這種行為。

對適宜行為進行強化

老師在集體活動中要坐在這名兒童的身邊,這對干預的成功很重要。讓另一位老師組織集體活動,以便你能夠相對自由地關注這名兒童。當他安靜坐好並且保持注意力時,盡量不因人注意地給予強化。比如,轉過身給他一個微笑,或者在他耳邊說:“如果你坐好,就能一點不落聽到整個故事。”或者抱一下他,讓他知道你對他的行為感到滿意。

給予一次警告

如果給予一次警告後這名兒童仍然出現擾亂行為,就讓他離開集體活動。

事先要和兒童談話,告訴擾亂行為的後果,和兒童約定一個表示警告的信號,例如舉起手看著他。但是,要突出你對他的積極期望,讓他知道你會幫助他停止擾亂行為。如果這名兒童再一次出現擾亂行為,將這名兒童安靜、迅速地帶離教室,到有另一個老師在的一個安靜區域,讓這名兒童坐在事先放好的椅子上,說“在集體活動結束前,你必須待在這裡。”在集體活動結束時,讓這名兒童回到班級,不對他說教和責罵,簡單說“你現在可以回去了。”

 

兒童偷拿問題的表現及對策

“西西拿走了我的小球!” 端端叫喊道。西西把她的手深深埋進她的口袋裡說,“我沒有拿!” 老師開始詢問西西,她好聲說,“讓我看看你在你的毛衣口袋裡放了什麼。”當老師強迫把西西的手從她的口袋裡拿出來的時候,西西很抗拒並開始哭。最後從西西的口袋裡掏出一個小紅球。西西馬上說,“就是我的小球。”“不,不是,那是我的。”端端哭了起來。老師把球還給了端端,而西西還是眼淚汪汪的堅持說那個小球是她的。

幾乎每天都會有這樣的事件發生,比如西西拿了一個屬於別人的玩具並宣稱是她的。後來還發現很多幼兒園的小物件神秘失蹤了。沒有人看見西西拿了這些小物件,但是老師們都堅定的認為是西西拿的。老師們很困惑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即使證據就擺在面前,西西也總是否認自己拿了別人的東西。

兒童偷拿行為,是指兒童故意拿走或者保留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無論這個東西是屬於幼兒園、學校還是屬於其他兒童。假如這種行為頻繁發生就是一個行為問題。人們習慣於將那些把不屬於自己的物品悄悄地佔為己有的行為稱為偷竊,而偷竊的定義對兒童來說使用時就必須慎重了。偷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它不僅損害他人財物,更是對兒童自身人格的貶低,若任其發展下去,會引發犯罪等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兒童把別人的東西拿回家,這與青年或成年人的偷盜是有所不同的。因為兒童對物品的所有觀念還不十分成熟,對自己的東西與他人的東西的區別還不能像成年人那樣十分清楚,而且,他們常常把幻想與現實混淆起來。比如,一個小女孩看見另一個女孩有一條十分好看的小手絹時,她會想:“我真喜歡這樣的手絹”“要是給了我該多好呀!”因此就可能發生錯覺,把那條小手絹當成自己的東西拿回家了。一些研究資料顯示,孩子在幼兒期有偷拿別人物品現象的達90%以上。不要輕易對兒童使用“偷竊”一詞,而應使用“拿走”“帶走”這樣的詞來代替。

兒童偷拿的原因分析

一般來說,偷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① 物品的所有權意識尚不明確

② 家庭的不良影響

③ 無意成習慣導致

有些孩子由於從小受到的引導不夠,偶爾拾到了物品錢財,不是交還給老師、家長,而是自己用了,並逐步發展為去偷拿同學的小東西。也有時,別的同學的東西放在他身邊忘記拿了,被他無意中拿回家,也不還給別人,慢慢養成壞習慣。

④ 取得別人的注意

有的兒童的偷拿行為並不是真正需要某件東西,而是通過偷拿行為求得別人的注意。這種兒童的父母往往忙於工作,較少注意孩子的情感,很少關注他們的學習和生活。這種孩子經常從家裡拿了東西出去給朋友以換取他們的感情,或者偷拿了同學的東西以吸引老師的關注。可以說,這種孩子的行為是由於缺乏感情和關注引起的。

⑤ 不公平感覺的結果

有的偷拿行為是由於孩子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引起反抗的表現。例如,當兒童從家裡帶來玩具或者其他東西到幼兒園裡來分享時,這種情況就可能發生。擁有這些誘人物品的主人獲得了某種權利,因為這個主人可以決定誰可以誰不可以玩這個玩具。假如玩具的主人不讓某個兒童玩這個玩具,這名兒童就會非常生氣。同時,這個物品因為無法得到而變得更有吸引力。這種情形可能就會導致這名兒童偷偷拿走這個東西。

兒童偷拿的對策建議

① 強化兒童尊重他人所有權的社會行為

平時要教育兒童撿到東西要還給失主,用過的玩具要放回原處。兒童出現這樣的良好行為要及時予以表揚和鼓勵,逐漸使孩子將尊重他人所有權的道德意識內化,形成自主自覺的行為。

② 通過對環境和一日生活安排做出調整來防止偷拿行為

檢查一下教室裡可能會導致這種行為環境布置。要從一個整潔有序的架子中拿走某個東西是不太容易的。兒童更容易從混亂的物品擺放中拿走物品。而且,通過仔細安排和存放教室裡的材料和玩具,既能表現出對教室裡材料和玩具的尊重,同時也能有效意識到哪些物品是屬於教室裡的。

考慮一下是否允許兒童從家裡帶東西到學校來。對什麼時候帶來、怎樣帶來和在什麼場景下這些私人物品能分享等問題制定特別的規定和限制。這樣的指導能降低兒童拿走不屬於自己東西的行為。

③ 在不傷害兒童的情況下防止偷拿

這個具體措施可以稱為搜包活動。在集體活動的時候向兒童解釋教室裡的物品和其他兒童的東西正在消失,然後說這些東西很容易一不小心被某個兒童放在自己的口袋裡。要求每個兒童共同努力防止這些東西再丟失。在兒童放學之前,采取搜包活動來找到屬於幼兒園或者其他兒童的物品。記住這不只是針對幾個挑選出來的兒童。而是每個兒童都必須進行,包括教師。放置一個盒子來裝這些物品。每個人都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放進這個盒子裡。教師可以事先在這個盒子裡放一支蠟筆或者其他小物件,以免拿了別人東西的那些兒童覺得不好意思。無論盒子裡的東西是什麼都需要把它放回原處或者物歸原主。把這種搜包活動當成是一個游戲,而不是一種審訊。一定要把反應最小化,且處理這種活動需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絕對不要羞辱某個兒童或者譴責他(她)偷東西。僅僅只是指出這些物品應該被放回正確的位置或者歸還給主人。

④ 個別處理偷拿問題

對於偷拿問題,教育者最好個別處理。首先要指明偷拿行為的不正當及其危害,要引導兒童主動承認錯誤,退還偷拿的物品;然後要進一步強化兒童對他人所有權的認識和尊重,分析該行為發生的原因。同時告訴兒童,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希望的一切事物,遇到挫折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最後,教育者要答應兒童保密,並表示相信兒童能夠做得很好。

兒童不參加社會性游戲的輔導

什麼是不參加社會性游戲

不參加社會游戲,是指兒童獨自一個人進行的、不涉及其他兒童的任何行為,如獨自一個人玩,獨自一個人坐著或站著,尋求老師的注意力或者只和老師說話。而社會性游戲,包括與其他小朋友玩同樣的游戲或者同樣的材料,與其他小朋友交流、分享,以及其他的通過語言或者非語言方式與同伴互動。

案例:愛一個人玩的思思

學齡前兒童應該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而有一些活動需要幾個兒童合作才能完成。5歲的思思只玩那些通常一個人就可以玩的游戲,如拼圖游戲、卡片配對游戲、建構游戲等。他從來不曾嘗試參加那些需要與其他小伙伴一起操作和玩耍的活動。思思是一個安靜的孩子,他從來不主動去找其他小朋友,其他小朋友也不會來找他。教師非常擔心思思,當他獨自一個人時,老師就會過去和他一起,與他說話時,他似乎能予以反應。他已經中班了,仍然回避與其他小朋友的社會性互動。

一個回避與其他兒童進行互動的兒童,正慢慢錯失非常重要的社會性互動機會,而正是在這些互動中他慢慢地學會社會交往技能。特別是對獨生子女來說,其家長一般很難意識到自己的孩子有回避社會的傾向或行為。學前教育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目

標就是幫助兒童通過與其他小朋友的互動學習社會交往技能。

一般而言,兒童社會化的過程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其間,偶爾可能會有一兩名兒童在學習如何與其他兒童交往方面存在一些困難。這時,成人必須確認:他們是因為缺乏社會交往技能還是因為更喜歡成人的關注和陪伴,而不與同伴進行互動。如果他們缺乏社會交往技能,而成人又沒在這方面給予他們幫助的話,那麼在小學階段,他們仍然會在社會性發展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如果他們回避與其他兒童進行互動,而教師給予了他們更多的關注來鼓勵他們進行互動,那麼他們就會繼續回避互動,只要他們能夠得到教師的關注。

 

不參加社會性游戲的輔導

① 強化這名兒童與其他兒童的社會性互動行為

要想增加某一個兒童的某一種特定行為,教師就要頻繁地對這名兒童進行強化。利用每一個機會對這名兒童參加社會性游戲的行為進行表揚。如果這名兒童不參加社會性游戲是為了獲得老師的關注,那麼要去掉這些關注。當這名兒童行為發生變化時,教師再立刻給予關注。教師要認真仔細選擇強化類型如果這名兒童是想通過回避社會性游戲來獲得教師的關注,那麼在他確實參加社會性游戲時給予他關注是非常明智的選擇。教師如何強化取決於這名兒童的反應。教師可以通過嘗試各種強化方式來看一看哪種方式最為有效。

② 對與這名兒童進行互動的其他兒童進行強化

因為互動是一項至少需要兩個人參與的活動,所以與這名兒童進行互動的其他兒童也應該得到強化。教師可以通過一個微笑、一個擁抱、一聲謝謝或其他方式對其他兒童進行強化。這將會鼓勵其他兒童常常與這名幼兒進行互動,而這最終會幫助這名兒童輕松地參加社會性游戲。

 

③ 系統地幫助這名兒童學習社會交往技能

如果兒童是因為缺乏社會交往技能才不參加社會性游戲。可以通過以下步驟幫助他獲得互動交往技能。

在開始後的前三天或四天時間內,幫助這名兒童觀察其他兒童的社會性交往活動。從教室的一區域參觀到另一個區域。在參觀過程中,老師要用語言告訴他其他兒童正在做的事情,重點集中在社會性方面。例如,你可以說:“看,東東是雜貨店的店主,大元正在買東西,他想買一些雞蛋,東東正在幫他拿。”嘻嘻和小丸子在一起,他們在畫畫。嘻嘻把自己的紅色顏料借給小丸子了,因為他沒有。每天這樣重復幾次,每次花費幾分鐘時間。同時,老師也要鼓勵這名兒童講一講他所看到。

一旦這名兒童對自己作為觀察者的角色感到放松時,老師要嘗試讓他進一步接近這些活動。老師要先觀察一下教室,找一兩個認為肯為這名兒童一起玩的小朋友。要注意,不要每次都選擇相同的小朋友。然後,將這名兒童帶到這些小朋友游戲的地方,觀察大約一分鐘。隨後,老師坐在這名兒童的附近,先參與這個游戲,然後鼓勵這名兒童也參與進來。在游戲過程中,老師要用語言描述出每個兒童正在做的事情對整個游戲所起到的作用,重點強調這名兒童的作用。必要時,老師可以在身體動作上對他進行指導。例如,將一塊積木放到他手上幫助他把積木放在正在搭建的積木建築物上。

每次這樣重復幾次,每次花幾分鐘的時間和這名兒童一起活動。這一步進行到這名兒童開始主動參與游戲時為止。這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但要記住,在這個過程中,這名兒童正在慢慢學習社會交往技能。

當這名兒童表現出喜歡參與游戲時,教師就可以進行下一步驟。

將這名兒童帶到其他兒童或者活動小組旁邊,和他一起觀察一會兒,然後問他:“你願意和她們一起玩嗎?”如果他願意,鼓勵他加入到游戲中區。這次,除了幫他成為活動小組的一員外,老師不要再進行任何干預。比如:老師可以為這名兒童提供一個道具,以幫助他通過為小組游戲做出一些貢獻,參與到游戲中。例如,給他一根繩子當消防水龍帶,然後對其他兒童說:“看,消防員拿著消防水龍頭來幫助你們滅火了。”之後,老師退後,讓這名兒童參與到游戲中。在這過程中,老師可以通過表揚或者微笑等方式予以強化。

每天這樣重復做幾次,只要這名兒童需要你這樣的支持,老師就繼續這一步不要停止。隨著這名兒童主動參與社會性活動的行為增多,老師就可以撤出在發起社會性游戲方面為這名兒童提供的幫助。

 

當這名兒童能夠主動加入到其他兒童的游戲當中時,老師就可以提供間歇性的強化。隨著這名兒童互動行為的增加,他能夠從與同伴的社會互動中得到越來越多的快樂和滿足,這時的強化就來自互動行為本身。

如果這名兒童因為想得到教師或成人的關注而回避社會性游戲,成人要撤回對他的關注。如果老師發現這名兒童回避社會性互動時,忽略他。當一個兒童孤立於其他兒童時,老師會自然而然想通過與其談話或關注他來幫助他參與到活動中區。然而,當老師對這名兒童的關注程度超過了他錯失的互動行為時,關注反而起到了反作用。因此,當他獨自一人時,老師要忽略他。不要和他講話,不要對著他微笑,甚至不要朝他所在的方向看。但是,只要他參與了互動游戲,就應該進行正強化。用這種方式,這名兒童會明白哪些行為時老師所期望的,哪些行為是有價值的。

☑ 考慮兒童的發展水平。很多學前兒童的社會性發展尚未充分,他們通常比較喜歡獨自玩耍或平行游戲。通常情況下,3歲以下的兒童對社會性游戲還不感興趣而且也尚未做好准備。因此,如果擔心的兒童年齡還小,那麼成人就應該反省一下自己的期望水平是否過高,而不是這名兒童的行為本身存在問題。

自測題

下列屬於兒童行為問題是(    )。

A.五歲的小明還不會用筷子吃飯

B.六歲的童童調皮搗蛋,愛捉弄人

C.兩歲的嘻嘻總是愛搶別人的玩具

D.五歲的諾諾是班裡的小霸王,總是愛打其他小朋友

學前兒童說謊,主要原因是(    )。

A認知水平低   

B學習大人    

C道德品質沒有形成   

D害怕懲罰

應對無意識的說謊,成人應該(   )。

A嚴肅對待,堅決制止    

B給孩子保留適當的想象空間

C滿足孩子的一切要求      

D進行教育指導

導致兒童有意說謊的原因主要有(    )。[多選]

A因害怕受懲罰而說謊

B因父母的教育不當而說謊

C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說謊

D因認知水平低而說謊

心理的三個反抗期是(    )

[多選]

A2-4歲

B3歲

C8歲左右

D青春期

對“前事的操縱”也就是要做到(  )[多選]

A命令的下達必須基於目前情況切實的需要,而不是大人隨心所欲地頤指氣使。

B大人下達命令或提出要求時,要注意方式。

C要把孩子的行為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

D盡量多地下達命令。

對擾亂課堂和集體活動的行為少加注意,使用了(   )。

A正強化法 

B負強化   

C消退法    

D隔離法

如果給予一次警告後這名兒童仍然出現擾亂行為,就讓他離開集體活動,使用了(    )

A正強化法 

B負強化   

C消退法    

D隔離法

處理兒童偷拿問題,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

A對偷拿問題進行個別處理 

B嚴禁兒童帶東西到幼兒園  

C警告兒童偷拿是不好的行為,警察會抓    

D讓孩子在集體中承認錯誤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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