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包歸還,被判坐牢??新加坡女護士撿到錢包寄還失主,被判坐牢14周?!
拾金不昧是美德,為何她還被抓了呢?
(新加坡4日訊)女護士撿到皮包後,把身份證、信用卡和提款卡等郵寄回給失主,卻把2萬余元(約6萬令吉)現款和一張現金支票佔為己有,但一分錢沒花到便落網!
被告許淑梅將在本月31日開始服刑。圖:《海峽時報》
警方是通過閉路電視追查到她的身份後捉人,在接受調查期間,她在鄰裡警崗裡鬧事,企圖咬警員右手。
《聯合晚報》報導,許淑梅(49歲)昨皮包天承認私吞他人財物和企圖傷害警員等兩項控狀,法官判她坐牢14周。她將在本月31日開始服刑。
事故發生在去年1月5日晚上約9時許,被告經過惹蘭河水山第2座組屋樓下的一家小吃店時,看見椅子上有一個黑色皮包,抱著“誰撿到就歸誰”的心理,她拿起皮包,轉身就走。
皮包裡有2萬零602元現金和一張志銀6220元的現金支票,那是失主林德宏(54歲)打算用來支付員工工資的。
被告取出現金和支票,把身份證和多張信用卡和提款卡等放進一個信封,另一個信封放皮包,然後按照身份證上的地址寄回給林德宏。林德宏收到被告寄回給他的皮包,但所有的錢已經不見了。
同月9日,被告到銀行兌現支票,銀行職員將被告名字寫在支票上。不過,支票無法兌現,這是因為林德宏早已通知銀行。之後,被告將支票丟在銀行外面的垃圾桶。
被告撿到皮包的一幕被咖啡店的閉路電視拍到,警方於10日追查到她的身份,並撥電查問皮包的事。她否認撿到皮包。
不過,警方11日到被告工作的地方問話,她終於招認,並在隔天把錢全交出。(人名譯音)
失主發現皮包不見,曾氣急敗壞返回小吃店找皮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