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孩子在幼兒園被同學咬,媽媽這種做法讓她付出慘痛代價!

3歲的彬彬性格開朗活潑,已經去幼兒園半年了,很適應幼兒園的群體生活。平時上下課由奶奶接送,一天,媽媽早下班去接彬彬放學,媽媽一看到彬彬大叫了起來,原來彬彬的手臂上有一塊青色的牙印,應該是被哪個小朋友咬了,媽媽大聲質問:「怎麼回事?誰咬的?」

正在玩的彬彬被媽媽突然的語氣嚇得哭了起來,媽媽一邊說,一邊用眼睛凌厲掃視彬彬的小同學們,似乎每個小朋友都有嫌疑。「誰這麼野蠻?告訴我,我陪你去找老師!一定要好好地處罰他!"彬彬把頭低了下來,哭聲止不住,拉著媽媽的收就要走,」媽媽,我不玩了,我們回家吧,我們回家吧……」媽媽不依不饒,怒氣沖沖的拉著孩子跑去了老師的辦公室。這件事情過後,彬彬變得話少了,越來越不想去幼兒園,奶奶多次詢問下,彬彬才說:「幼兒園的小朋友都不肯和我玩了……

彬彬媽媽的這種做法,不光丟了孩子的臉,還破壞了彬彬在幼兒園裡的人際關係。仔細想想,媽媽到底是出於愛彬彬,還是這就是媽媽堅持的「不吃虧」原則。有很多的家長告訴孩子:「我們不佔別人便宜,但絕對不讓人欺負。」或者直接告訴孩子:「你不要主動打別人,但是別人打你,你一定要還手,如果你不還手,回家我就打你。」認為這就是加強培養男孩子氣的方法,事實孩子的世界往往沒有成人想的這麼複雜,他們的矛盾,無非就是搶玩具或者打鬧間沒有分寸,總是把孩子之間的矛盾看成是欺負和被欺負的關係。

家長應該不要真正的為孩子的矛盾生氣,否則因這種小事生氣是對孩子一個最壞的示範,這是在引導孩子變成一個斤斤計較小氣沒有格局的人。家長應該相信孩子有能力協調好和小朋友之間的關係,尋找同伴並迎合同伴,有所付出,本來就是孩子天性中正常的表達。這就是為什麼孩子之間就算髮生矛盾或者打罵,但是很快他們又能快樂的一起玩耍,不記恨的美好天性。

家長們需要謹記的是,你對孩子的態度,是你自己本身性格和心理的反應,有時甚至和童年時父母對你的態度的翻版。為了孩子,我們應當讓自己變得更好。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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