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童無牌駕摩哆車與救護車相撞 ·釀1死3傷慘劇

(霹靂)摩哆車與救護車發生碰撞,造成1名11歲的巫裔男生斃命當場,另一名12歲巫裔女生、救護車司機與救護人員則受傷。

這起交通意外事件於今早約11時,發生在章吉遮令的甘榜申杜登雅。

據消防與拯救局的消息指出,當時2名小學生共乘摩哆車外出,在駛至甘榜申杜登雅路時,不知何故竟與迎面而來的救護車發生碰撞,結果駕駛摩哆車的男生被救護車輾過,並卡在車底下。

救護車在發生車禍後也失控,將整輛摩哆車撞得支離破碎,並撞斷一根燈柱。

案發後,卡在車底的男生被公眾救出時已斃命,其他受傷者包括摩哆車後座女生、救護車司機與救護員。

車禍發生後,消拯員受召到場將夾在司機座位上的司機救出,然後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有關車禍發生原因未詳,有待警方進行調查。

對於無牌駕駛父母在不知情況下,自己的孩子無牌駕駛,警方開始采取雷厲行動,那些沒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或摩哆車騎士今後受警方取締時,不再只是接到罰單,而是會被警方控上法庭。

全國警方交通調查及執法部主任表示,交警采取這項新政策,是要教育沒有駕照者,讓他們知道無牌駕駛的危險。沒有駕照者都沒有經過正規的訓練,他們不了解交通規則、道路標志或正當的駕駛,因此不但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也危及本身安全。

在新的條規下,警方不再發出罰單,而是扣留觸犯者的車輛,並叫他們上庭面控。此外,車主若允許沒有駕照者使用其車輛,將被罰款 RM300。

在陸路交通法令26條文下,無牌駕駛者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RM1000 罰款或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此外,觸犯者也可以在同項法令90條文(沒有保險保障來駕駛)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2千令吉或3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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