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父親遺囑不公,十年未回家,無意看到封信,立即賣房帶妻兒回家!

我四歲那年,父親因感情不和離婚,當時我被母親帶到了姥姥家生活,而父親很快則有了新的生活。

父母離婚四年之後,母親也重新嫁人。她怕我過去新家,我會受委屈,就將我留給了姥姥照顧。但她會經常回家看我,會按時給我寄錢,以及一些生活用品。

在我十三歲的時候,母親突然被檢查出得了癌症,熬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去世了。而姥姥因為上了年紀,又遭受了這樣的打擊,在母親去世一年多的時候,也棄我而去……

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投奔父親,雖然當時我與他已經變得生疏,但是除了找他,我別無選擇。

當父親帶著我回到家的時候,我才見到了我同父異母的弟弟與妹妹,他們一個比我小兩歲,一個小三歲,但是看我的眼神裡卻帶著仇人般的目光。雖然繼母表面待我還過得去,但是我知道她是很不喜歡我來打擾他們一家人的生活。

我就在這種情況下,跟他們生活了四年,四年之後,我也考上了大學,而父親並沒有為我高興,而是找我談話後,當著我面立下了一份遺囑。

遺囑裡邊,將家裡的三套房子,分別給了弟妹與繼母,留給我的僅僅是維持我讀完大學的學費。我很想把那幾萬塊錢甩在他臉上,離開這個不屬於我的家庭,但是為了將來,我還是低頭拿了那筆錢……

當時我想的是,我們父子情緣已經,他不欠我的,我也不欠他的。

從我踏進大學校門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沒回過家,也沒有主動聯繫過父親,雖然繼續經常會給我寄一些東西,但是我感覺到的也只有虛情假意。

畢業之後,我選擇了一個離家遠的城市,打拼,立足,結婚,生子,我用盡了全身力氣,才在那個城市立足,才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庭,當時我感激的人只有我自己。

當我娶妻生子之後,繼母不斷的打電話讓我帶孩子回家,但是我不曾帶他們回去過一次。而父母和繼母則來看過我們幾次,每次我都不曾感激,我還是覺得他們虛情假意。

直到家裡搬家,我收拾以前繼母給我寄來的一些舊物的時候,看到了一封幾年前她給我寫的信,我才覺得這麼多年,原來犯錯的是我,冷血的也是我……

繼母的信寫與六年前,信中她寫到父親當年立遺囑的原因,是因為他腦部長了腫瘤,要動一個大手術,如果不成功他很可能會死亡,或者一輩子成為植物人。父親覺得在我成長期間並沒有照顧我多久,他心中一直有愧疚,所以他不想讓我背上這份負擔……

而當時的遺囑,父親確實是立下了,但是內容是三套房子中最大的留給我,家裡的財產二分之一也留給我。父親手術前還叮囑繼母,如果他不幸沒出來,或者成為了植物人,這份遺囑要在他去世後再公佈,因為他寧願讓我恨他也不想拖累我。

幸好的是父親手術成功,雖然日後還有風險,但是如果按時檢查,及時治療,還是能夠維持10-15年的壽命。信中繼母還提到,信是她自己偷偷寫的,父親知道我恨他,但是並不想解釋這一切,他只想著在自己生前能動的時候,看著我幸福的生活,他就滿足了!

看完這信,我的眼淚已經打濕了信紙,我知道繼母當年寫信的原因,是因為想讓我回家多陪伴生命有限的父親,然而我竟然錯過了了解這份父愛的機會!

經過跟妻子的商議,我們決定賣掉自己現在的房產,帶著孩子回老家生活,妻子說她不想我將來留下什麼遺憾!

感激妻子之餘,處理好手頭的事情,帶著妻兒回到了老家。父親見到我們的那一刻,眼淚打濕了一臉……我想我們父子終究是因為誤會而耽誤了太多的時間,我一定要用盡全力是彌補這份錯失的天倫之樂,用心去照顧父親,希望他能活更多個,5年,10年,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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