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an升級100倍!商家霸佔行人道或街道將罰款RM50,000 (原本是RM500),不繳罰款將被提控!商販:隨便充公
Saman升級100倍!商家霸佔行人道或街道將罰款RM50,000 (原本是RM500),不繳罰款將被提控!商販:隨便充公
目前在全國各地很多商家或者個人喜歡霸佔行人道或者街道,作為自己的商業用途,特別是飲食業,甚至在這些人行道以及街道擺放桌椅來做生意,以及很多後巷被飲食店業者霸佔作為“廚房”不過這些商家得注意了,以後或將招來更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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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提呈2018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修正)法案,並修改第39條文刑罰,即任何人在沒有獲得當局的批准下,若霸佔行人道或街道,罪成的刑罰將從現有的RM500,提高100倍至RM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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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闡明,任何破壞屬於地方政府所持有的道路、行人道、五腳基、工程和資產,一旦罪成,刑罰也從現有的RM1000,提高100倍至 RM100,000。
法案也會新增39(3)和39(4)條文,地方政府有有權指示任何人,在破壞公共道路、行人道、五腳基、工程和資產後,並移走、采取立場(mengambil tempat)或修改所破壞的地方,若有關人士不聽取指示,地方政府有權自行展開工程,並向涉案的人士索取工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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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房屋部也在上述法令中,新增70(2)(c)條文,即任何在指定斜度和高度興建建築物,必須提供由已向大馬工程師局登記、符合資格的檢查員,所核實的地質技術學報告,以確保建築物建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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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意見
根據中國報報導,販商們受訪時,坦言是逼於無奈,才佔用有關空間。他們說,店面太小,才把東西擺到店外。其實,霸佔五腳基或人行道的咖啡茶室,只佔少數,而且通常也會留下能讓人行走的空間,不成大問題。
所以大多販商認為,有關罰款從RM500漲至RM50,000,實在太高了!
“我們又不是整天佔用人行道或街道,不該罰得這麼重。”
“這裡沒有泊車位,只好泊五腳基。”
“罰款高得太離譜,我們不是高收入國家,現在經濟也不好,若小販被罰RM50,000,什麼也沒了。”
“RM50,000就沒有,要充公就充公!”
官方說法
檳島市政廳財務管理常務委員會交替主席魏祥敬指出,地方政府條例,是依據國會通過的法令為基礎。根據地方政府條例(undang undang kecil),罰單罰款是RM50,若2星期內繳付,可折扣50%。
此外,他也說,倘若違例者不繳付罰款,市政廳可在上述修正法案下,提控違例者。“要罰款多少,法官會作出定奪,未必一定是最高罰款額RM50,000。” 該法令尚未通過,現在談論還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