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工程車倒車不慎 輾斃包商工人
苗栗縣
杜姓男子等外包商今天下午在國道一號苗栗北上路段修剪分隔島路樹,他倒車時不慎撞倒、輾過同事李姓男子。救護員獲報到場時,李男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不過杜男等人報警時僅說李男受輕傷,所以警方認定這是不告不理的工安事件,僅轉報勞檢單位前往。警方一個多小時後得知李男身亡,趕往現場採證,卻發現杜男等人已開肇事車輛前往醫院,沒有保存案發現場。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偵訊,以釐清意外原因、肇責。 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朱金龍表示,發生工安意外,除緊急搶救急救的必要,或經司法單位認定,任意移除或破壞現場,恐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規定,若經勞政單位事實認定,將會移送檢方偵辦,可處1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併科18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初步調查,高工局中區養護工程苗栗工務段通報今天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許,進行中央分隔島路樹修剪,將封閉北上內側車道施工。下午2時45分,外包商杜姓男子(55歲,屏東人)開著1輛載運工具、交通錐的工程車,在北上128公裡處倒車準備載運落葉,疑因一時疏忽,未注意到後方有人,撞倒正在噴集落葉的李姓工人(60歲,台中人),李男上半身又遭工程車左後輪輾過,當場吐血失去意識。
苗栗縣消防局公館分隊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發現李男已無生命跡象,經緊急將他送往衛福部苗栗醫院救治,但仍傷重宣告死亡。
國道警方表示,當時外包商僅向勤務中心通報有工人噴集落葉時意外受傷送醫,他們依規定先通報勞檢單位,直到下午4時多,才獲悉李男死亡,派巡邏車前往採證,卻發現肇事人車早已離開現場到醫院關切李男傷勢,才再趕往醫院對肇事車輛進行採證,全案警方正依過失致死罪進行偵訊中,以釐清意外發生原因及肇責。(吳傑沐/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