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獸醫局要求撤案 烘死孕貓男 戴罪獲釋
主控官努魯副檢察司指出,控方接獲該局指示,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條文,要求有條件釋放沙迪亞。
(吉隆坡16日訊)“烘死孕貓”案,士拉央地庭今日宣判,其中一名被告沙迪亞在不等於無罪下獲釋放。
法官拉絲哈是基於控方透露接獲雪州獸醫局,要求撤案的指示後,作出上述裁決。
主控官努魯副檢察司指出,控方接獲該局指示,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條文,要求有條件釋放沙迪亞。
“另一名被告莫翰拉仄的審訊仍將繼續進行。我們已准備文件。”
沙迪亞(26歲)在9月20日,與莫翰拉仄(41歲)被帶往士拉央法庭面控,但兩人皆不認罪。
控狀指2名被告與另一名在逃嫌犯,於9月11日凌晨12時54分至凌晨1時期間,在雪州鵝嘜麗雅花園一家Dobi Queen自助洗衣店,以非人道方式對待及致死一只貓,因而抵觸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第29(1)條文(虐待動物致死),並可在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監禁3年或罰款1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