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錢談不攏砍傷債主 6華青認罪 罰款4000

還錢談不攏砍傷債主 6華青認罪 罰款4000

 2018年10月16日 債主砍傷

(北海16日訊)“借錢不還,還糾眾持刀砍傷債主”案;6名華裔男子今日被控持械騷亂罪名,當場認罪,被法官宣判罰款4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監禁18個月替代。

6名被告選擇繳付罰款,獲法庭釋放,並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庭。

6名被告

6名被告

6名被告分別是陳偉傑(23歲,產業拍賣員),李炳國(21歲,手機銷售員),黃明義(20歲,建築合約員工),李宗勝(54歲,無業),李文炳(24歲,輪胎店員工)及姚宗升(21歲,房屋零件銷售員)。人名皆譯音。

穿著便服的6名被告,今早8時許,被警方扣上手銬押上北海法庭面控。

全部被告都是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48條文(持械騷動),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將面對監禁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法庭通譯員以華語念出控狀時,被告皆俯首認罪。

被告代表律師卡立梅達在庭上以被告是向警方自首、沒有任何前科及被告各有家庭負擔,向法官求情。

較後承審法官卡萊阿拉斯宣判被告罰款4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以監禁一年半取代。

此案主控官是法汀副檢察司。

這宗砍人案於本月6日晚上10時10分,在北海拉惹烏達某東炎店發生。雙方疑償還貸款問題談不攏大打出手,不只互拋椅子,6名華青更持巴冷刀砍傷債主等3人。

遭砍傷的男子右膝和左手腕下方分別有深達8公分和4公分傷口;2名友人也分別被椅子擊傷,其中一人手部被砍傷。

8名涉案男子隨後於本月11日及12日,到警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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