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冥婚!屍體都需要從棺材裡挖出來嗎?

劉大明接到父親的電話,要他回家一趟,幫忙打理哥哥劉大軍的婚禮。

劉大明的哥哥劉大軍在兩年前就病逝了。

按照家鄉興寧的風俗,劉大軍是未曾娶妻而死的男子,需要配“陰婚。

”“陰婚”也叫“冥婚”,即未婚男子死後,找一位死亡的未婚女子葬在一起,完成形式上的婚禮。

傳說不給死去的未婚者“成親”,家中便會鬧鬼,使得家宅不寧。受當地風俗的影響,一般老人認為自己的孩子死後尚未娶親,墳墓也就成了孤墳,對自家的風水不好,也會影響家宅後代的繁榮。

所以某家若有未曾婚娶而死的子女,家人都會托周邊的風水先生或者媒婆幫忙找未婚屍體配個陰親。

大兒子死後,劉老頭一家都差點哭斷了氣。好好的一個兒子說沒就沒了,劉大媽更是傷心得在床上足足躺了一個月。

劉大軍死時有23歲,也到了該娶親的年齡。

劉家老人就尋思著要給兒子配個冥婚,免得兒子一個人在地下孤單,也算了卻了自己的一樁心事。

可是這兩年來都碰不上適婚的姑娘。劉老頭和老婆也是心急如焚,整天盼著哪家的姑娘突然有個不幸,也逢人便打聽哪裡有未婚的女屍可買。

前兩天,鄰村的張媒人敲開了劉家大門,告訴他們,豐縣有一家的姑娘馬上就要病死了,家中很窮,母親也在醫院治病急等用錢,所以願意將女兒許配陰親。

他問劉家要不要這姑娘,還帶來一張姑娘的照片。

劉老頭看到照片中女子模樣清秀、年紀也輕,便滿心歡喜。雙方談妥價格3萬元。雖然這筆錢數目不小,但是劉老一家愛子心切,還是咬牙答應了。

第二天劉老頭就按照張媒人的吩咐到鎮上置辦好了冥婚的用具,只等著“新娘子”進門了。

劉大明雖然已在城裡工作,但對家鄉的這套風俗還是熟悉和理解的。他匆匆向老板請假,回去幫忙幾天。

到家後,他從父親手裡接過未來“嫂子”曉霞的照片,一看便愣住了。照片中的女子竟然和原先的同事李秋燕長得極為相像。

李秋燕是一名會計,原先兩人在一家公司時,劉大明就對她有點意思,還時常約她出來吃個飯。去年李秋燕在工作中出過一次紕漏,被老板辭退,她就去了另一個城市工作,後來兩人聯系就漸漸少了。

看到照片中這個和李秋燕長得極為相似的女人就要成為自己未來的“嫂子”,劉大明感到一陣驚心肉跳。他便向父親詢問女方的情況。

聽說女方家裡是豐縣的,他稍微安下心來,因為他記得李秋燕家鄉是在慶水。可是,過了許久,他還是疑慮重重,放不下心來。

照片中這姑娘和李秋燕實在長得太像了,而且年齡也相似。遲疑了許久之後,他還是拿起了手機,撥打了李秋燕的號碼。

聽筒那頭傳來職業化的女聲:“對不起您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這聲音讓劉大明心底湧起陣陣寒意。除了這個手機號碼,他就沒有李秋燕其他的聯系方式了。

天底下長得像的人多了去了,何況只是看到一張照片,劉大明寬慰自己。

給哥哥劉大軍配陰婚是第二天晚上。當晚7點過後,張媒人和兩名男子帶來了曉霞的屍體。

劉家人上前查看了屍體,屍體倒也完好無損,沒有發現什麼傷痕。倒是劉大明心裡直發怵,這曉霞和李秋燕長得也實在太相像了,只是躺著的曉霞慘白著一張臉,沒有一絲血色,也令人難以把她和自己原先認識的那個面色紅潤的李秋燕聯想成一個人。

當晚一行人趁著夜色上山,挖開了劉大軍的墓地,將曉霞的棺材放進去,這就算給他們結了“冥婚。”

劉家父母對著墳頭老淚縱橫:“大軍,爹媽幫你把媳婦娶過來了,以後你有伴了,和媳婦以後好好過,爹媽也就放心了……”

上完香,燒過紙錢,儀式也就全部結束了。

張媒人和運屍過來的陳姓、黃姓男子一起向劉家告別,說有事先走一步,劉家知道他們是要去分配那3萬元,向他們道過謝後雙方就分開了。

劉大明摻扶著父母回到家中,兩位老人睡下後,劉大明卻睡不著,這一晚上他心裡都堵得慌,眼前總是不斷浮現出李秋燕那張紅潤的臉和曉霞那張慘白的臉。

如果不能找到李秋燕,確認她目前安然無恙,估計自己以後是不會睡得安心了。畢竟,人家和他以前還處過朋友啊。

劉大明想起去年李秋燕剛剛離職去新公司上班時,他還過去找過她一次,那天他也存下了她新同事小夏的電話號碼。

現在時間雖然已經很晚,劉大明也顧不得那麼多了,他匆忙掏出手機,撥打了小夏的號碼。

 電話那頭小夏告訴他,前幾天倒是聽她說過周末要去寧德見一個網友。劉大明問及那個網友的信息,小夏說她也不清楚,只聽說兩人是約好周末在寧德見面。

不過今天都周一了,李秋燕卻仍舊沒有回來上班,電話也是關機的。

劉大明聽後驚起一身冷汗,他基本上已經可以斷定哥哥冥婚的新娘曉霞就是李秋燕,他連忙撥打了報警電話。

刑警火速行動,迅速抓捕了分贓後正在賓館休息的陳海和黃世雄。

被捕後他們向警方交代:由於當地“冥婚”盛行,男方一般要給女方彩禮錢,一般一具年輕的女屍都可以賣2、3萬元。

他們2人就做起了偷盜屍體再倒賣的行當。可是女屍越來越難弄到了,兩人便動起了殺人賣屍的念頭。

一天,陳海在網上認識了李秋燕,兩人在網上聊了數日,李秋燕還發了自己的照片給他。陳海覺得可以殺這名女子,賣屍骨賺錢,就叫來了黃世雄共同商量。

陳海將李秋燕騙至寧德某僻靜地,讓她喝下了摻了農藥的飲料。李秋燕毒發身亡後,陳海和黃世雄將她裝在一只化纖袋子裡,打車趕到興寧,找到張媒人,請他幫忙賣出這具女屍。

事後,他們分給張媒人介紹費5000元。

李秋燕的父母得知女兒死亡的消息後,趕到了興寧,接回了女兒的屍骨,一家人哭成了淚人兒。

警方將買屍支付的3萬元追回來退還給了劉家父母。雖然這次沒能為兒子配到陰親,但是兩位老人還是非常贊同劉大明的做法。

因為這樣買回來的凶殺案屍體和兒子葬在一起,兒子在九泉之下估計也是不會安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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