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痛!銷售員上班用手機被老板抓包,薪水直接扣3000!網友大喊不合理!

好心痛!銷售員上班用手機被老板抓包,薪水直接扣3000!網友大喊不合理!

根據東方日報報導,一名銷售員最近在社交網站上貼文申訴,說他工作了一年多後向老板提出辭呈,結果被老板指上班用手機,苛扣他SGD1000(約RM3000)薪水,讓他不知所措!

他表示,老板偷拍他工作時用手機的畫面,指之前已申明上班時玩手機可罰SGD1000。這名銷售員喊冤稱自己是銷售業務,表明並非在玩手機,覺得不合理。貼文火速引起網民一番討論,並熱議到底公司是否有權這麼做。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網站資料顯示,僱傭法令之下,僱主只能幾種情況扣除職員薪水:

1 沒來上班

2 因自己的責任導致公司財物損失

3 個人要求餐食、提供住宿等服務

4 收回貸款或超支薪水

5 付公積金

6 在個人要求下加入付費計劃

7 在個人允許下支付給合作社及其他情況,但僱主必須徵求人力部同意。

人力部表示,若職員在薪資上需要任何協助,應盡早到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TADM)尋求幫忙。若人力部發現僱主行為不當,當局將採取行動,如果舉措太過分也將面對制裁。

根據條例,僱主一個月最多只能扣除50%的薪水。不過,在三種情況下例外,包括沒來上班、收回貸款或超支薪水、在個人同意下支付給合作社等方面的款項。另外,若職員的合約結束,最後一次薪水的扣除金額也可超過50%,讓僱主收回任何欠款。

也有專人指出,雖然在辦公時用手機被扣薪水的事件很少見,但的確有聽過有僱主認為員工不夠專心,對此不滿後決定扣薪水。「這樣的情況通常發生在職員不知其權益,或是僱主對於僱用法令缺乏瞭解。」

他認為,若僱主認為員工辦公時花太多事件處理私事,應先以輔導的方式處理。若情況嚴重,則可以警告的方式勸員工改善工作態度,這樣的處理方式會更妥當。

你們覺得這件事情合理嗎?小編只是想說,扣了的那SGD1000可以送給我嗎?

所有圖片皆源自網絡。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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