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令不再限冷氣餐廳 業者沒設禁煙牌也照罰
(雙溪大年11日訊) 禁煙令不再局限在冷氣餐廳,明年起全部餐飲場合包括露天地點,都必須禁煙!
2019年1月1日起,國內所有餐飲業包括露天經營者,強制禁止煙民吸煙,違例者可被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2年。(檔案照)
衛生部副部長李文材宣布,明年1月1日起,國內所有餐飲業包括露天經營者強制禁止煙民吸煙,違例者可被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2年。
此外,他提醒業者,如果沒有在經營的餐飲業,設立禁止吸煙告示牌,也將可被罰款2500令吉。他說,政府此決定主要是讓國民有健康的用餐環境。
在這之前,只有冷氣餐廳才禁止煙民吸煙,但政府已決定在明年全面落實這項禁煙措施,主要是希望國民有健康的用餐環境及健康生活。
他強調,這項政策並非倉促執行,有關禁煙措施是在國會正式通過。李文材今日出席亞洲醫學院為健康飲食研討會開幕禮後,在記者會這麼表示。
提到政府是否有增設新條文對付煙民時,李文材說,現有的法令已足以對付煙民,即政府援引1983年飲食法令第36項條文,對付在餐館吸煙的煙民。
他坦言有業者不同意這項措施,因擔心會影響生意。不過,若因吸食二手煙而造成疾病,所付出的醫藥費會更高,因此,禁止煙民在公共場合吸煙是唯一的途徑。
針對餐飲業者售賣香煙是否違法的課題,他說,這和禁煙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有關制度是允許餐飲業者售賣香煙。
此外,提及古邦著名叻沙中毒身亡事件時,他說,衛生部正在調查中毒者,是否有吃該攤叻沙和中毒原因,至今報告還未出爐。他說,迄今為止,吉打、霹靂及雪蘭莪共有61宗病例,其中2人死亡。他指出,涉及業者的攤檔已被指示關閉及接受調查,報告也還沒有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