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開襠褲男童-大巴窯通街走

(新加坡6日訊)大巴窯阿嬤讓一歲孫子穿著開襠褲,下體和臀部外露到處走,被人拍照放上網,引發熱議。

大巴窯一名阿嬤帶著穿開襠褲的孫子到處走。

大巴窯一名阿嬤帶著穿開襠褲的孫子到處走。

近日有人在網上分享照片,指一名阿嬤每天傍晚都會帶著小孫子在大巴窯7巷第17座與第18座組屋樓下的咖啡店和花園走動。

有人注意的是,小男童穿著開襠褲,臀部外露,甚至下體也會走光,就這樣到處走。

記者昨晚走訪現場,附近商家都表示經常看到這對祖孫,小男童都是穿著開襠褲,祖母非常和藹可親。

一名不願具名的咖啡店職員透露,每天傍晚時分都會看見他們,因為小男童穿著開襠褲,露出屁股及下體,難免引起注目,附近商家魏先生(44歲)則說,這名阿嬤經常會跟街坊們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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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晚就碰見了這對婆孫,小男童當時就穿著開襠褲,阿嬤受訪時透露,孫子才一歲三個月大,只有下樓散步才會這樣穿,外出到別的地方都不會這麼做。

來自中國的阿嬤直言:“我們在中國都是讓小孩穿這種褲子走動的,等他長大就不會讓他這樣子穿了。”

針對被指讓孫子隨地大小解,阿嬤否認,“我們就住附近,要上廁所很方便,可以帶他回家上。”

上載照片的網民指,這名阿嬤每天都讓孫子到處大小便,盡管居民勸阻仍屢勸不聽,還指她反嗆他們。

阿嬤受詢時否認這個說法,說孫子如果要大小便,她都會帶他回家用廁所,受訪居民和店家也稱沒見過小男童隨地大小解。

公共場合裸露孩童不觸法

律師指出,孩童在公共場合裸露不觸法,但倘若隨地大小解,伴隨的成人可能接罰單。

鐘庭輝律師說,根據刑事法典,任何7歲以下孩童所做的事都不會被視為犯法,但成人或須負上責任。

環境局資料顯示,公眾在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將觸犯環境公共衛生法令,初犯者可被罰款高達1000元(3000令吉)。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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