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公款當支薪 女書記 報假案被捕
女書記將用剩的余款,收藏在一輛轎車裡。
警方到女書記位於雙溪大年的住家,搜查一輛轎車後發現余款下落。
(大山腳2日訊)女書記私吞公司公款,報假案博同情!
22歲華裔女書記聲稱雇主已兩個月沒發薪,於是私吞逾萬令吉公司公款,算是給自己支薪;女書記隨後報假案聲稱被掠奪,以博取家人同情,好借錢給她填補私吞款項,被警方識破後遭逮捕歸案。
威中警區主任聶羅斯助理總監今日對媒體說,這名書記是在周日(9月30日)投報,稱周六晚上7時45分,在柔府某商區的銀行前泊車場,被兩名印裔男子掠奪手提袋,損失雇主的款項1萬令吉。
警方起獲包包、提款卡及剩余款項查辦。
“警方調查後,發現女書記的說詞不實,對方承認報假案。”
他說,調查進一步發現,女書記的中國籍雇主早在7月30日,交出一筆1萬2500令吉的現金給她,以便匯款給一家保安公司。不過,女事主卻私吞這筆款項。
“女書記報案,是想借報案博取家人同情,以便借錢給她填補這筆款項。”
聶羅斯指出,女書記接受調查時透露,雇主已有2個月沒有繳付她薪水逾4000令吉,才決定使用雇主匯給保安公司的款項,以頂替她未領到的薪水。
“女書記指這筆款項借給一名相熟友人,一部分自己使用,剩下2000令吉余款,則收藏在她位於雙溪大年的住家,警方到上述地點調查,並在屋前的轎車取回這筆款項。”
聶羅斯說,警方延扣書記至本周四(4日),並將此案列為無持械結伙掠奪案處理,警方也將向女書記的雇主錄取口供。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95(結伙持械搶劫)條文,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