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場上的規則普及:球員身上商標不得超5個
馬林曾因為吼叫吃黃牌
今天,我們一起認識一些羽球比賽場上的潛規則。
球員上了球場不但有比賽規則要遵循,也有不少潛規則,這次請到前台灣代表隊教練廖國茂解析台面下的規矩。
他說:“最明顯應該是網前球失分的一方必須要撿球,把球回到對方發球區。”
廖國茂解釋,這算是球場禮儀一部分,也算是不成文規定,大部分會禮貌地把球撿起來,若是掉在網子下方,有的人會直接用球拍撥過去。
至於進場的先後順序,廖國茂表示,通常是主辦單位的安排,只是出場前裁判會先到熱身區檢查球員的服裝是否符合規定,世界排名高的選手擁有球衣顏色選擇權,及身上廣告數量不能超過5個。
近年增加一條禁止“甩汗”規定,廖國茂表示,如果多拍來回,選手流得汗比較多,可以跟裁判說“Quick Towel”,取得裁判同意後,可以有短暫毛巾暫停。
至於球場禮儀,西班牙女單奧運會冠軍卡羅琳娜馬琳招牌吼叫過去曾吞過黃牌。廖國茂表示,場上應減少挑釁動作,握拳或吼叫時不該朝著對手,或是准備動作不要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