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旁攔截、踹車還拉扯頭髮 男子被控蓄意破壞認罪
(檳城28日訊)在路旁攔截他人轎車、腳踹他人轎車,還拉扯女事主頭髮的巫裔男子莫哈末阿米爾,今日被控蓄意破壞罪,被告俯首認罪,罰款1500令吉。
若被告沒有能力繳交罰款,將以監禁4個月替代。
莫哈末阿米爾(30歲)被控於2018年9月24日下午6時50分,在皇後灣廣場附近交通圈處,蓄意破壞一輛豐田嘉美的左邊旁鏡,導致事主蒙受2000令吉的損失。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27條文(蓄意破壞),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被帶到浮羅山背推事庭面控。被告沒有能力聘請律師,而是由律師艾德文提供法律援助。
艾德文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一名工廠操作員,每月收入微薄,還有家庭負擔。
他指被告事發時,對事主如同「流氓式」的駕車方式感到氣憤,才會出手。不過,被告已對於自己的過失行為,深感後悔。
他希望法庭念及被告是初犯,以及已經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給予被告最低的刑罰。被告也在庭上,高聲向法庭道歉。
推事諾阿芝因宣判被告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4個月取代。
警方調查發現,事發時華裔車主載著妻子及2名孩子慢駛在馬路上,而事主突然聽見後方的白色寶騰賽佳汽車不停向其鳴笛,接著後方汽車與事主汽車平行,接著寶騰賽佳的車主打開車窗,並拍打事主汽車的左邊鏡,接著超越事主汽車,並截停事主的汽車。
事主的妻子見被告似乎「來者不善」,便以手機拍下過程。被告此時不停對著事主辱罵,並腳踹事主的汽車,甚至搶奪事主手上的手機。
事主妻子與被告糾纏,要被告歸還手機時,被告還拉扯事主妻子的頭髮。直到一旁的路人勸停後,被告才把手機還給事主。事主覺得安全受威脅,之後前往警局報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