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通過!聯盟投票通過三項規則改變 二次進攻時間減為14秒
NBA理事會在美國當地時間本週五對三項規則改變的提議進行了投票,投票結果是支持進行規則改變的球隊老闆超過了三分之二,提議通過。這些發生了變動的新規則將從下月開始的新賽季實施,包括球員在搶到進攻籃板後的二次進攻時間縮短為14秒,簡化進攻路徑犯規評判標準,擴大需要看回放的惡意行為的定義標準。
NBA認為在出現進攻籃板後,進攻時間由原來的24秒縮減至14秒會增加投籃次數,特別是在比賽行將結束時。NBA在2014年就研究了國際籃聯對該規則的實施,之後又在夏季聯賽、發展聯盟和WNBA進行了實際應用。
所謂進攻路徑犯規指的是當進攻球員從後場發起反擊時,如果進攻方擁有輕鬆得分的機會,而防守球員在身後對其犯規,那麼就有可能會被吹罰一次進攻路徑犯規。此前的進攻路徑犯規要符合很多構成條件,但本次簡化之後,有助於當值裁判及時做出判罰,三點改變如下:
首先,當球隊有轉換得分機會時,對任何進攻球員犯規,都有可能被處罰進攻路徑犯規。其次,當犯規發生時,皮球已經推進到後場圓弧(三分線)頂端之前,且在擁有得分機會的進攻球員前方沒有防守球員,這裡指的擁有進攻機會的進攻球員包括自身已經在控球推進或者是正準備接傳球的進攻球員。最後則是防守犯規明顯的讓進攻方失去了快攻機會的情況下。
在防守方被判罰進攻路徑犯規的情況下,攻方將在距離犯規地點最近的地方獲得兩罰一擲的機會。在新規則下,裁判不再需要去去硬性的評判是否有一名防守球員介於進攻球員和籃筐之間,或防守球員是否有機會做到這一點。
最後一點改變,擴大需要回放的惡意行為的標準則顯然是為了保護球員,這一點改變想必會是最沒有爭議的。這裡所說的惡意行為不僅侷限於球員與球員之間,還包括球員與裁判、教練和球迷之間的敵對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