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家裡搞女傭 兒子鎖家門, 89歲老母親控告3名兒子 !

起訴人陳蓮。

四兒子林振華是起訴人之一。

(新加坡1日訊)人到晚年才發現老伴與家中女傭搞外遇,89歲老婦離婚不成,聲稱原本拿到老公的20萬元(約62萬令吉)補償費,豈料錢被小兒子扣住,其他兒子則把她丟棄在老人院,甚至為家門“加鎖”,不讓媽媽回家。

老婦如今與四兒子起訴另外3名兒子,即長子、次子和幼子,指3人霸佔理應屬於老婦的資產,包括20萬元補償費和3個店屋房產,其中兩個房產市價約520萬元(約1612萬令吉)。

答辯人林振慶(左)和林振宏。《聯合早報》

第三答辯人林振新。《聯合早報》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爭產案昨天在高庭開審,今早續審,起訴人分別是陳蓮(89歲)和林振華(55歲),3名答辯人是林振慶(60多歲)、林振宏(59歲)和林振新(46歲)。

一家之主林玉瑞在2014年5月26日過世,享年92歲,生前經營雞蛋農場,與老婦結婚超過60年,育有6名兒子和兩名女兒。

夫妻倆聯名擁有一個位於武吉班讓環路的組屋單位,老翁也買下3個組屋店屋單位,分別位於德惠巷、實龍崗北一道和裕廊西41街。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2009年左右,老婦發現老翁與家中女傭搞外遇,氣得興師問罪,豈料老翁不但沒有悔意,還變得暴力,導致老婦受打擊和承受壓力。

老婦稱,由於長子與次子與父親關系很好,甚至維護父親的婚外情,老婦稱因擔心自己的安危,決定搬去與四兒子同住。她也一度被三兒子送到老人院,住了一年多的時間。(部分人名譯音)

曾遺棄組屋底層不顧

老婦曾經“居無定所”,被不同兒子輪流接回家住,也曾遭遺棄在組屋底層,孩子們也為母親住老人院的費用鬧上法院。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老婦離家出走後,原本好好地住在四兒子的家,但在2010年左右,訴方指五兒子“悄悄”地被母親接回家住,但只住了兩周,母親就被五兒子趕出家門。

根據辯方的說法,五兒子當時甚至把母親“遺棄”在組屋底層不顧,直至三兒子把他接回家。

豈料好景不長,三兒子不久後就把母親送到老人院。

訴方指出,三兒子接著向法院申請,成功要求法庭下令所有孩子們,都得支付母親住老人院的費用。

四兒子聲稱,他過後到老人院探望母親,驚見母親狀況糟糕,2011年2月再次接母親回家住。

訴方指幼子得知後,馬上到法院申請撤銷得支付老人院費用的庭令。

組屋加鎖趕出家門

2010年5月,老婦提出離婚,但最終放棄,接受老翁提供的20萬元補償。

但老婦稱,她在幼子的游說下,把20萬元存入與後者的聯名戶頭,結果受到幼子的阻撓,沒法成功提出任何款項來供養自己。

訴方稱,老翁過世後,為阻止老婦回到武吉班讓的住家,長子與幼子在組屋單位加上額外的門鎖,訴方說:“這麼做等於把老婦趕出家門。”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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