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嫁44歲男· 父母:不想她和我們受苦

吉蘭丹再傳出一宗未成年婚案,一名育有兩名孩子的44歲男子迎娶一名15歲少女,作為其第二任妻子。少女父親說:「世上沒有父母會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困苦,我們不想女兒像我們一樣受苦,來養大13名孩子」。左起為少女父母,右為少女(圖:新海峽時報)。

(吉蘭丹‧道北18日訊)吉蘭丹再傳出一宗未成年婚案,一名育有兩名孩子的44歲男子迎娶一名15歲少女,作為其第二任妻子。

根據《新海峽時報》報道,這宗未成年婚案已獲得伊斯蘭法庭批准,並於7月在道北甘榜勞勿(Kampung Laut)一所清真寺進行宗教合法結婚儀式(akad nikah)。報道引述少女父母的話指出,他們是因為家境貧困,所以同意把幼女嫁給比她年長29歲的男子。少女的父親表示,他和妻子數個月前,在其中一名兒子的介紹下,認識了該名來自話望生,任職志願警衛(RELA)的男子。據了解,少女的父母經營一家雜貨店,並育有13名孩子。他們每月僅有200至300令吉的收入,幾乎無法維持生計。

這名父親說,他是希望讓女兒獲得更好的生活,才會答應這門婚事。「世上沒有父母會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困苦,我們不想女兒像我們一樣受苦,來養大13名孩子。」「我們希望孩子能有更舒適的生活,包括我們的小女兒。」「她(幼女)的兄姐全都結婚了,有各自的生活。

我們知道她還未成年,但我們只想她過得更好。」少女的父親還說,儘管男子已婚,並擁有兩名孩子,但他一夫多妻的身份已經獲得法庭批准。他也強調,女兒並未抗拒這門婚姻。少女在受訪時表示,她為結婚感到開心。「老實說,我不在乎別人的眼光,最重要的是我和丈夫過得開心,我會用餘生來讓丈夫開心。」國內近期頻頻發生未成年婚姻事件,今年7月,在吉蘭丹同樣有一名大馬籍橡膠收購商迎娶一名11歲女童。

7月22日,再有一名來自登嘉樓的19歲男子和來自吉蘭丹的13歲女子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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