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這3個字是大忌,一旦對方耍賴,告到法庭你都要不回錢

借條上這3個字是大忌,一旦對方耍賴,告到法庭你都要不回錢

借條上這3個字是大忌,一旦對方耍賴,告到法庭你都要不回錢 

 

打借條是生活中每個人或多或少要碰到的事情,如果借條寫的太隨意了,到時候借條同意被人鑽空子,而且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你看,如果寫錯這三個字,就是最常見的陷阱。

生活中需要借錢的時候就要寫借條給別人,如果借條寫的太隨意了,很可能會讓你的借條成為一紙空文,讓你的錢有去無回,你看,像下面這3個字,就是最容易有爭議的地方。

借條是借條、欠條是欠條

一個「欠」一個「借」看起來差不多其實意思相差十萬八千裡,你可以覺得這不都一樣嗎,但是,這兩個不同的字在法律意義上相差的不是一丁半點。比如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時間的話,那麼此情況下,如果是借條、你可以有20年訴訟期,但如果是欠條、你就只有兩年訴訟期了,一旦過了訴訟期,債主就無法根據這張欠條起訴借款人了。

「借」與「借到」也是兩回事

「今借到」與「今借」好像是多了一個「到」字,因為沒有「到」,就給債務人留下了辯解的空間,有這個到字就表示借款人收到錢了,還有證明錢已經完全付給了借款人,而「借」的意思就差得多、並沒有表示把錢已經交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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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償還還是依然

「還」是該念做huan還是hai

正如下面圖片所示,這裡可以有兩個意思,因為「還」這個多音字造成了判斷的困難,如果出現歧義,如果你起訴對方還錢,出示這張證據法院也弄不清楚,那麼你作為出借人就叫天天不應了,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可以寫成歸還欠款或者未還等內容就可以了。

不要認為手上有對方借款的借條你就能告贏對方?也肯定覺得有借條就一定要回來錢?比如下面這7種特殊情況,即使你有對方打的借條,借出去的錢等於潑出去的水。

①如果借條中每年利息有百分之二十四或更多,法律不會幫你。

比如上面這圖、利息驚人到銀行無法受理,一般來說:只要每年利息在24%、不超過36%,借款人可以不還利息,法院不會支持你索要這部分的利息,其他機構更是沒辦法,但是超過了36%的呢,相反給了要求返還,那麼法院相反會支持!

②借錢的人沒有完全行為能力

啥意思呢?如果拿這張借條的人是限製行為能力人,不能是未成年,精神病。無監護人,那這張借條法律認定是無效的,你更別想拿回錢!

③借款用途是賭博、吸毒、從事非法活動

只要是借錢,必須寫清楚借錢後代用途,要寫在借條上,因為如果對方用這筆錢做違法的事情,你也有連帶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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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如果你拿著20年錢的借條去起訴,畢竟你在十年前,就已經開始討債了,但是無果,這時候這張借條就差不多失效了。在法律上的訴訟期是兩年,還款期一到,但是沒有還清借款,你可以在兩年內提起訴訟!

⑤沒有轉賬的借條

這也就是說,一旦起訴對方還錢,只要借條沒用,還要有對方已拿到款的證明。另外,最好不要用現金,最好銀行轉賬,畢竟有轉賬記錄!

⑥感情債不予支持

有一些感情問題,年輕戀人喜歡說不著邊際的話,連分手費都有借條,受傷了要借條,出個軌等行為用欠條來彌補。這種借條沒有實際的支付,全部無效!

⑦擅自修改的借條

如果發現借條有修改嫌疑,表明借條有問題,只要有一方說的不符合,那麼這種借條最壞的情況還會導致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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