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就是金錢,看透就是賺到
時間就是金錢。你一定聽過這句話,但並不一定真正體會出說話者的良苦用心。
這句話最早可以追溯馬克思·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距今已有一個世紀之多。書中原封不動引用了富蘭克林寫於1748年的《給一個年輕商人的忠告》的幾段話:
“切記,時間就是金錢。假如一個人憑自己的勞動一天能掙十先令,那麼,如果他這天外出或閒坐半天,即使這期間只花了六便士,也不能認為這就是他全部的耗費;他其實花掉了,或應說是白扔了另外五個先令。”
富蘭克林生動且直白的道出了一個人時間的價值,使我們明白,時間的寶貴除了它本身的屬性——有限、一去而不返以外,還有一個更為實際的指導意義:時間,可以讓你更有錢或者更沒錢。
可怕的通脹率
72法則,是金融學上估算貨幣購買力減半所需時間的一種常見法則,雖然這計算出來不太精准,但可以快速使我們有個概念。計法十分簡單,只需要用72除以長期的通脹率,就能計得貨幣貶值一半所需的時間。
據央行公布的數據, 2016年前8個月我國通貨膨脹率為5.4%(當然實際情況比政府公布數據更高),按照法則計算,72÷5.4=13.3,即若往後通脹都大約在這水平,大約13年後人民幣就會貶值一半。簡單來說,若以5.4%的通脹率為基礎,在26年後,物價將是今天的4倍。屆時,我們買一份普通盒飯就需要40元,一輛普通轎車要50萬,一線城市買套房就是28萬/平。而更可怕的是,實際通脹率遠遠不止這個數。
這就是為什麼即使我們努力克制消費,也會發覺物價越來越高,錢越來越不值錢,生活質量越來越低,買房,成家,生育,贍養等各種經濟問題接踵而來的原因。
時間與金錢的轉換
我們熟知的很多經濟行為,都逃不脫時間與金錢相互轉換的過程。
1. 賺薪水,是以“時間”換“金錢”
作為打工者,我們上下班打卡,就是在用人生有限的時間,以工作的方式,換取金錢。相對的,老板為了節省時間,花金錢購買員工的時間,來為他賺取更多的金錢。於是,對於打工者而言,單純的賺薪水無疑是做著看似保本的買賣,而實際上卻損失了本可以利用的那部分薪水投資而得的利息。
2. 貸款,是用“金錢”換“時間”
當現階段金錢尚不足以支撐你的消費需求,然而迫於其他因素又不得不選擇消費時,用貸款或者其他分期支付的方式去購買商品所支付的利息,就是我們購買時間的代價。大部分情況下,這種選擇是值得的,因為你提前擁有了所有物,並享受了其價值。
3. 投資,是“金錢”換更多“金錢”
每個人需要用錢的時間、地點不可能完全一樣,當一部分人有需求,另一部分又恰好有閒置的資產的時候,就可以在這段時間將資產的使用權讓渡給恰好需要的人,而接受對方支付的利息。最後結果就是,他的資產增值了,用金錢換到了金錢。
總結一下,時間就是金錢,它蘊含這幾層意思:
1. 時間是有限的,是寶貴的,是有價值的;
2. 時間可以換得金錢;
3. 同樣,你可以用金錢換取時間;
4. 而以現在的通脹率看,隨著時間推進,固定不動的金錢會越來越縮水。
時間,就是我們付給世界的成本,是我們的生命,不打折,沒商量。
當你不懂增值時,貶值就是唯一的結果,而且隨著時間不斷向前,貶值的幅度更是驚人的。當你不懂讓時間為你工作,不懂讓金錢為你工作,最終的結果就是,你要為金錢不斷工作。如果你能夠看透,就會明白該如何行動。靈活配置時間與金錢,讓一切都為你所用,便是不辜負大好時光賦予我們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