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逾5萬薪資稱沒錢供養妻女 董事經理被判月付6千贍養費
(新加坡6日訊)董事經理月入1萬7000新元(約5萬1000令吉),離家出走時聲稱沒錢供養妻女,卻在庭上遭踢爆花大部分薪金和不惜賣股票套現,與女友過著奢華生活。承審法官認為,男子既然有本事「追女」,就有能力養家,因此做出罕見判決,下令他每月支付比淨月入高2000新元(約6000令吉)的贍養費。
這對夫妻為贍養費和生活費對簿公堂,他們與兩名16歲和10歲的女兒原籍澳洲,2012年丈夫因工作的關係移居新加坡,在一家公司當董事經理,每月淨收入為1萬7000新元(約5萬1000令吉)。
妻子去年9月入稟法院,指丈夫沒盡義務供養她們3母女,要求法庭下令丈夫每月支付1萬5000新元(約4萬5000令吉)的贍養費。兩人目前已分居,但未申請離婚。
判詞揭露,夫妻倆近年來表面上維持結婚關係,實為各過各的生活。丈夫在外有好幾個女人,過著極其奢侈的生活。妻子在2014年開始工作,月入不到4000新元(約1萬2000令吉),多數時間都在照顧兩名女兒。
丈夫原本承擔妻女3人的生活費,但去年突然搬出住家,並表示要停止所有經濟上的貢獻。
丈夫原本在宣誓書中聲稱,每月個人開銷約1萬1000多新元(約3萬3000令吉),但後來呈堂的信用卡賬單和銀行賬戶記錄卻揭露,他的真實開銷遠高於申報數額。
但從賬單中可見,丈夫從去年4月底到8月的短短4個月內,與女友結伴到法國、澳洲、泰國和香港等地遊玩。他的錢除了用在飛機票和酒店住宿以外,也花在送女友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