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回慣竊卻「無人看管」 犯人溜了4小時警才發現

瑞芳分局偵查隊隊長葉蒼池針對人犯脫逃一事說明。(翻攝畫面)

瑞芳分局偵查隊隊長葉蒼池針對人犯脫逃一事說明。(翻攝畫面)

文|王昭濱

2018.09.04 17:15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瑞芳派出所昨(3日)凌晨逮捕1名慣竊,在製作完筆錄後將人犯送往分局偵查隊,結果到了上午偵查隊值班交接時,竟發現該名慣竊人間蒸發。與派出所聯繫後並調閱駐地監視器,才知道人犯早已脫逃,警方趕緊補破網,於昨日中午將人逮捕,並依竊盜罪將他移送法辦。

瑞芳警方表示,瑞芳派出所警員是在昨日凌晨1時,執行巡邏勤務時,看到柯姓男子形跡可疑,遂上前盤查,在柯男所騎乘機車置物箱內發現鐵槌1把。經詢問柯男,他主動坦承企圖以鐵槌破壞宮廟內功德箱竊取香油錢,但因無法敲開鎖頭而作罷,警員便將柯嫌帶回派出所協助了解案情。

但就在柯嫌被帶回後,凌晨3時許柯嫌被帶至偵查隊留置區休息,結果竟無人看管,柯嫌竟在清晨6時30分許,大喇喇的直接從大門從容離開。

瑞芳分局偵查隊上午9時要進行值班交接時發現人犯少了一個,才知道「事情大條了」。趕緊通知派出所一起補破網,再合力將柯嫌逮回,訊後依檢察官指示依竊盜罪移送。

瑞芳分局表示,今後會加強警員教育訓練,強化警員解送及戒護人犯觀念,確實恪遵「解送人犯辦法」等規定及標準作業程序,避免此類錯誤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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