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國外孩子向借錢不還的小伙伴討債,才明白我們的財商教育差距有多大

看國外孩子向借錢不還的小伙伴討債,才明白我們的財商教育差距有多大

家長們都越來越關心孩子的“財商”,對此的各類培訓體驗活動也層出不窮,但大多者走馬觀花,無論是帶孩子參觀銀行辦卡、到證券公司敲鐘、制定些孩子參與的家庭理財計劃等,其內容都大同小異,很形式化,並沒有解決什麼實際問題。

我見到的歐洲人對孩子“最較真”,也是最實用的財商訓練,是荷蘭針對孩子辦的學習項目 :如何要回小伙伴借走不還的錢?

 ▋千萬別再說“吃一塹,長一智”!

一般來說,若孩子回家向父母抱怨,某位同學借了自己的錢賴賬不還,大部分中國家長的處理方式很簡單,就一句話:以後別借錢給這種人!吃一塹,長一智!

我非常不認同這種家教方式。因為這並不是“吃一塹,長一智”,而是“吃一塹,認倒黴”,而且還非要自我安慰成“賠錢買教訓”!除了舍財和不爽,到底這“一智”長在哪兒了?

最重要的是,很多時候,我們遇到的不是一個人反復向你借錢,而是不同的人分別找你借錢。

抱著不再借錢給特定某人的態度,並沒得到“轉敗為勝”的成功經驗,難道再次遇到他人賴賬的狀況,我們依然要教孩子忍耐、認栽?

雖然我們很喜歡錢、也很在乎錢,但中國文化裡,不善於談錢講價。別說孩子了,大人遇到借錢這事,要不回來是常有的。我們對“人情債”是前思後想顧慮重重,但“經濟賬”總別別扭扭不好意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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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來看看荷蘭人是怎麼教孩子的。這是一個通過實境角色代入表演加案例分析的培訓。除了“借貸”理念的定位,最重要的是確立“還錢方式及種類”和“幫助他人還錢” 的意識。

  ▋首先向孩子明確:借錢不是救助,而是幫助!

沒錯,首先要向孩子明確的觀念是:借錢不是救助,而是幫助!

幫助是雙向的,借貸雙方是合作關系而非對立狀態。

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應該是相對平等並有法律或規矩制約的理性關系,而非一方佔便宜,一方給壓力的情緒連結。因為沒人借錢出去是心甘情願給人“填窟窿”,既然在社會上借貸要有義務,那麼在親友間也該如此。

這個觀念從小樹立起來,最起碼連孩子也會知道,不要把“錢情攪在一起”,既然有債務關系,就是一個立規矩履行責權的談判協商過程。

在借錢出去之前,首先得評估借錢的必要性!

在荷蘭培訓實境模擬時,孩子們遇到最多的就是同學借錢買零食或是玩具,他們要學會在做決定之前,問清借錢的理由和還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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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A很愛吃巧克力,已經吃到過量了,家裡給的零花錢用完了,就找朋友B借錢買。那麼B可以問問:“你媽媽一周允許你吃多少巧克力?”

愛吃巧克力的A:“3板巧克力。”

B:“那你吃了多少了?”

A:“5板巧克力,”

B:“今天是周三,你吃完了5板巧克力,已經超出媽媽的規定了,對嗎?”

A:“是的,但我還想吃!”

B:“你是用零花錢買到多吃的巧克力嗎?”

A:“我這周的零花錢已經用完了,我是找同學S借錢買的,你也借錢給我買吧,我下周拿到零用錢就還你們!”

這一通問下來,孩子借錢出去要做的考量就集中在以下幾點:1)是否幫助一個違反家庭零食規定的同伴繼續違規;2)是否借錢給已經有債務的人;3)是否相信透支下一輪零花錢還債的方式。

無論決定是什麼,孩子需要這種思考流程來確定雙方要承擔什麼責任和後果。

成人的世界,我們會遇到別人說,資金周轉有問題,需要錢救急。這種情況下問問題的方式,不見得就和“透支零花錢買巧克力”的考量有多麼大的不同。

資金周轉不是小事,因為資金鏈斷了,就是破產,別不分析情況就去“填坑”,最後賠了錢違了規,沒解決問題還鬧得雙方都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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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引導:還錢的方式和種類很多

在商量如何還錢的時候,不妨把現代金融體系裡的借貸觀念和方式納入日常借還款行為。

比如,還錢的期限是多久,一周後,還是一個月以後?是分期還,還是一次性還?是否加利息或是只還本金?是否需要債務公證人和額外的擔保費用?是否需要抵押?

孩子一旦明白還錢的種類很多,很快就上手使用。

培訓活動裡,一個孩子借出了15歐元給朋友Q買表。他在做決定之前仔細問Q的零花錢給予間隔和其財務狀況,商量出先一次性還5歐元,之後每周還2歐元,直到15歐元還清的辦法。至於利息,孩子說不需要,但朋友Q每周要把表無償借給自己戴一天。也有孩子制定出,本金下學期(5個月後)一次性還,但之前每周付少量利息。其實這已有買房時,不還本只還息的放貸思維了。

孩子們大多都選擇了自己的哥哥姐姐或是父母來擔任公證人,起個監督作用。出不起實際擔保費的孩子,知道用勞動給家人提供方便的形式“出力”支付。

看孩子們討論“抵押品”時,很有趣。

一個7歲孩子Z提出若無法償還債務,就讓同伴Y把一雙鞋子給自己穿。給Z當公證人的10歲姐姐立馬提醒:“不行!你的還款期限是3個月,你的腳長得那麼快,之後還不出錢來,就算得了鞋你也穿不了。這是無效抵押!”

在場的家長都樂了,驚嘆孩子居然連“無效抵押”這個詞都說得出來,所以千萬不要低估孩子的處事和應變能力。

Z另外提出了要把同伴Y的一個變形金剛玩具作為抵押品,Y也按照之前學過的抵押理念,要求對玩具進行估值,他覺得變形金剛及其折舊後的價值,也遠遠超過他借錢的價格。

培訓老師這時也對Y做了提醒,他可以就自己願意提供的抵押品列一個清單,讓Z在其間做選擇,而他不願被抵押的東西完全可以歸自己保存。Y立馬說,變形金剛不列入抵押品,而提供了其他一些物品作為抵押選擇。

好的教育,不是告訴孩子唯一正確的答案,而是給孩子提供更多的選擇,使其明白解決問題的方式多種多樣,借錢還債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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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小伙伴一起創造還錢的可能性

很多人不明白和忽略的一個觀念,是債權人可以幫助債務人還款,即創造還錢的可能性。

培訓課裡提到的案例是荷蘭Alma(歐曼)國際公司,這是全歐洲最大的亞洲餐館供貨商。很多人想象不到,歐洲中餐館的最大供貨商是一家三代傳承的荷蘭家族企業。歐曼做到如此規模,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對餐館債務的處理。

經營餐館,難免會有賒賬和債務,培訓債務人的還錢能力令其清債,遠比將其劃為“敵人”而認虧需要技術含量。

比如,歐曼會對經營不善的中餐館提供戰略轉型計劃,並且墊錢資助其重新裝修和培訓,定位重組後使餐館從虧損變成盈利。對好賭輸掉餐館的老板,歐曼會評估情況後,借款讓其重振旗鼓;或是直接收購或轉賣餐館折現幫其平債,並給原老板提供在餐館繼續工作的機會。

歐曼公司並沒有因為借錢而虧損,相反,它想方設法給債務人創造還錢的可能,從而最終得到還款,並且一直是行業帶頭人和富豪家族。

這個案例對我家孩子的影響很深,無論在培訓課上還是回家後,他都不斷重復著學到的理念:

“可能性,不僅是看到的,更是創造的!”

“不要只看到一堵牆,而是要走出一條路!”

“不要隨意給人扣上懶人或爛人的帽子,而是要制定杜絕懶人或爛人的規矩” …

他身體力行著借出錢後,與人合作及幫人創造還錢可能的方式。他會幫助借他錢的同學找一些打工的零活讓其掙錢,也有資助其做些生意來平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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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他同學借了他50歐元,還了15歐後,有35歐沒法還。他知道這個同學暑期要和家人去香港度假,就決定做一筆“海淘”生意。他倆合計著在香港買10支某牌子的手表,然後提價賣給在荷蘭的同學賺差價,價格依然比荷蘭買的便宜。他在學校裡發起了預付訂購,很快就湊齊了保底的錢而不過多承擔資金投入的風險。表買回來後,那位同學不僅還清了35歐元的債,他倆還共同賺了錢,更一直是好哥們兒。

 ▋沒必要擔心孩子“鑽到錢眼裡”

我陪孩子參加完“如何要回小伙伴借走不還的錢”主題訓練課之後,自己覺得受益匪淺,更別說孩子了。

孩子能從小被訓練,並有意識地具備和掌握處理債務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這不僅是個單純“借錢還債”、“吃虧認清人品”的事兒,而是以後面對投資借貸的理性分析態度。

我曾一度擔心孩子“鑽到錢眼裡”耽誤學習或是影響同學關系,但老師說孩子數學極好,又有領導力。因為以合作的方式借錢,和同學相處得很愉快,還常常賺了錢就請同學喝飲料吃東西,大家都喜歡他,覺得他善於助人。

這些經歷,對我個人的觸動很大,我自己也在不斷調整,並以更開放的態度去學習和轉換教養思維。

我曾受到的借錢觀念,是“自力更生,盡量不借錢”或是“借出去的錢別指望還,就當打水漂”。我們私下裡罵賴賬的人是“騙子、小人、賴皮”,然後說“就當賠錢認清一個人”…

其實,在這種情緒裡,我們什麼都沒有學到,也什麼都沒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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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的社會,人人都要具備商業感。遇到問題,不是用負面情緒和咒罵來設置障礙,阻礙解決的可能性,而是以公平透明、平等合作的態度,打開交流渠道,分析問題,想辦法處理。

我們得知道怎樣(向親友、銀行、借貸機構)借錢,更得了解如何還款。借錢或是還錢,與心胸無妨,與大方無關,無非是一種處理財務的能力和對此制定策略的解決方式!注意培養,就是真正的“財商”。

今天絮叨了這麼多。一言以蔽之,在商業化市場化的當今世界,家長應該從小就放手讓孩子承擔財務責任,而不是包攬財務責任。在成長中,學會安排財務狀況,交涉債務難題,孩子才會最終實現經濟獨立,財務自由。

更重要的是學會了理性分析,培養了獨立思考與決策力。這些將是孩子一輩子的財富。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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