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能讓學生罰站,抄寫課文也屬於變相體罰,那麼教師應該怎麼做?

首先,以前我們讀書,背不完課文,放學留下來,餓肚子;不遵守學校紀律,批評、寫檢討,罰跑步、罰勞動,心裡即使有怨言,但始終不敢讓家長知道;因為如果家長知道,一是覺得丟人,二是自己少不了挨頓罵或揍,家長從不會怪老師,怨的只是自己的小孩不爭氣,現在,唉……

其次,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老師除了動動嘴皮子,還敢做什麼?就是說話也得輕言細語,不能有傷孩子自尊心。特別是班主任更不好當,制定了班級班規又能怎麼樣?學生不執行,你能拿他奈何?

2 反正希望自己孩子成人,成才的家長不在乎老師罰站自己的孩子,懲罰自己的孩子,也不在乎老師多罵幾句,這樣的家長知道“小樹不扶不直溜”,這樣的家長知道“孩子的成長離不開挫折教育”。這樣的家長知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這樣的家長知道老師是為自己的孩子好。

3 孩子該批評孩打就不能饒,現在的孩子一句話都承受不了,就是家長太寵愛,不讓孩子受一點挫折,造成孩子抗壓能力太差,孩子該表揚就表揚,該打罵就打罵,從小就這樣教育,就不會因為一句話就跳樓了。

4 最主要是家長的態度問題,對自己的孩子都不負責的家長,我勸教師還是省點心,多省些心去嚴格那些家長要求管的學生,這樣還有人感激教師;

結束語:教師不能教育學生,那就犧牲教育吧!

者按:體罰學生是一個違法行為,這個有必要跟廣大一線教師提個醒。至於“體罰”,“變相體罰”,“懲罰”三者之間如何界定,至今沒有人說得清楚。 這個話題,網上有過很多討論,但是也只是泛泛而談,並不能深入探討。

我的大學論文導師寫過一篇論文《體罰、懲罰,罰之辯》中詳細的分析過“體罰”和“懲罰”的不同,但是至於“變相體罰”又沒有很明確的指出來。 不過,大家都認識到一些問題“教育不是萬能的,沒有懲罰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而且大家也都知道,只要“懲罰學生”掌握好個度也是可以的。可是,這個“懲罰的度”到底是多少度,怎麼掌握這個“度”,也沒有人能說得清楚。

況且,在《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未成年保護法》等有關教育的法律也並沒有明文規定“老師可以懲罰學生”。有些地方為了學校能更好的管理學生,也在修訂一些教育法規,其中有些地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中也提出“教師可以適當懲罰學生”的條款。不過,這個“適當”怎麼才算“適當”,沒有一個更加詳細的指導標准。

正因為如此,在老師管理學生的時候,也有可能會出現一些“過度懲罰”的現象發生。這個還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老師懲罰學生的過程中,導致學生出現一些極端的事情,比如說回家說謊,或者家長護著學生的時候,就會投訴老師說:“老師體罰學生。”這個時候,老師百口莫辯,教育管理部門為了逃避責任,為了政績也只能盡快處理老師,息事寧人。

所以,只要老師和學生起沖突,無論是老師懲罰學生還是體罰學生,老師都會處於下風。反正,一動手或者做出一些反常的行為,那麼這位老師就有可能丟飯碗。

可見,無論是“懲罰”還是批評教育,老師們都盡量克制,千萬不要為了成績和其他原因而懲罰學生。那麼,老師應該怎麼辦呢?

一,可以沉默冷靜。

當學生擾亂課堂紀律的時候,最多只能嚴肅的批評學生一下,如果他再不聽,那麼自己又要先沉默冷靜幾分靜靜的盯著他看。內心默念“不要沖動,沖動是魔鬼”,“一節課就要結束”,“我先休息幾分鐘”…

二,可以打電話通知家長。

如果第一方法還不管用,那麼就跟家長說一聲,讓家長出面解決這類問題。因為,就算體罰學生,那也是他們的家長體罰比較好,而且他們家長體罰學生還不算是違法的事情,這點對多數學生來說還是很管用的。

三,可以睜著眼睛閉只眼。

如果跟家長反映也沒用的話,那麼就只能嘗試著睜只眼閉只眼,就像那位看著幾位學生在課堂上喝酒,也照樣正常上課一樣,反而不會出什麼事情。這個也是一個好辦法,不過不去的是自己的良心,確實很多老師也做不到。記得有一位女副校長說過“就算不當校長也不能慣著你…”,最後她還真的被處理了。

四,可以找學校領導處理。

這個時候,應該是領導出場的時候了。如果老師自己管理不下去了,可以去請學校領導來處理,可是這個也是老師們不願意做的事情。首先,面子就過不去。其次,現在的學校領導也是早早就推掉了責任,叫他們處理也沒多大用處。可是,總得試一下,萬一遇到能擔當的領導,也是可以解決這類問題的。

五,嘗試寬容理解學生。

如果以上方式都沒用的話,那麼就嘗試著去寬容理解學生吧!反正學生做什麼都是對的,考零分也是可以的,萬一他以後會發展得更好呢?誰還敢否定他讀書不行,做其他事情也不行呢?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忍風平浪靜,只要學生沒有做出什麼極端的事情來,大家還是可以相安無事的。

總之,老師除了用那可憐的“批評權”之外,做什麼都需要三思而後行。千萬別沖動,安安穩穩工作到退休才是王道。謝謝大家!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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