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個月大女嬰臉部遭凶犬撲咬!養狗者:誰能證明狗是我家的?
兩個月前
在大連市甘井子區大連灣街道元寶山
19個月大的女嬰桐桐遭猛犬撲咬
血肉模糊傷勢嚴重
如今,家長找到養狗居民索賠
後者在態度上逐漸發生的變化
“誰能證明狗是我家的?”
“這傷是不是狗咬的,還不知道呢……”
“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這些話從養狗者的嘴裡說出來
女嬰的父親憤怒了
記者發現
狗傷人索賠難已經成為多發現象
值得引起重視
那麼,該如何破解這道難題呢?
記者進行了采訪。
近況
女嬰治傷已花掉近3萬元
6月13日,甘井子區大連灣街道元寶山發生一起慘劇。市民杭女士帶著19個月大的女兒桐桐遛彎時,女兒突然掙脫了她的手,朝著一戶居民家門前走去。這戶居民家門前擺了一張桌子,桌子旁有一條大型犬。杭女士想把桐桐拽回來,此時大狗猛地將孩子撲倒在地,不停地撕咬著。桐桐的的額頭大面積撕裂、頭骨外露,顱、面部皮膚多處缺損,鼻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眶也受了傷。此後又發現,她的淚管也被咬斷了。
桐桐的父親蔡先生說,為了給女兒治傷,截至目前已經花掉了近3萬元費用。由於桐桐年齡還小,一些受傷部位暫時還不能手術,只能根據恢復情況,擇機再進行治療。同時,一旦額頭部位留下疤痕,將來還要進行整形治療。
意外的發生,給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帶來了沉重的打擊。桐桐的父母除了忙於生計,還要帶著桐桐到醫院治傷。同時,如何從養狗者那裡拿到賠償,也消耗掉夫妻倆不少的精力。可是,事情進展並不順利。桐桐受傷當天,養狗的夫妻倆來到醫院探望,留下了1000元現金。此後,桐桐一家再未拿到任何賠償。
反轉
涉事養狗者拒絕溝通
關注此事件的遼寧宏展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萬昕說,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劉萬昕表示,如果養狗者確有過失,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蔡先生原本寄希望於協商解決,可所有的想法都在一次見面後變成了泡影。就事件的賠償問題,養狗居民家的女主人采取了拒絕溝通的方式來應對。
女主人聲稱:“誰能證明狗是我家的,能提供證據嗎?”“這傷是不是狗咬的,還不知道呢……”“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至於那條狗的下落,她則干脆稱“跑掉了”。這些話從女主人的嘴裡說出來,蔡先生既憤怒,又寒心。“女兒被狗咬成這個樣子,將心比心,當父母的什麼心情?現在是法治社會,總不能走極端吧?”這次交談,雙方不歡而散。
謎團
傷人狗到底是不是寄養?
事實上,早在6月18日,蔡先生就曾經與養狗居民家的男主人商談過。男主人稱,“狗把孩子咬了,能不上火嗎?”男子一再堅稱,這條狗是外地的朋友寄養在這裡的,想解決問題還得等狗主人到場。他當著蔡先生的面,給狗主人撥打了電話。不過,隨後他又表示,狗主人的電話雖然能打通,但對方總是不出聲。蔡先生提出,需要養狗居民墊付醫療費用,遭到了男主人的拒絕。“不,這是三方責任:狗主人,自己,孩子家長。這樣,走法律程序得了!”蔡先生認為,此事中,作為家長確實疏忽了對孩子的看管,本身有一定的責任,但養狗者也未盡到對犬只安全管理的義務,存在過錯。
狗主人到底是誰?事發至今,蔡先生也沒見過。他曾向男主人索要狗主人的身份信息,卻遭到了拒絕。現在,狗主人的真實身份成了謎題。蔡先生甚至懷疑,是否真的有寄養這回事?小區鄰居稱,涉事居民家養狗已經好幾年了,原來是兩條狗,後來變成了一條,“站起來那麼老高,有時拴著,有時就那麼散放著。”蔡先生說,為了給桐桐討回公道,夫妻倆決定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期待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此事。
觀察
狗傷人索賠難成為多發現象
對於桐桐一家所面臨的困境,71歲的市民王大娘感同身受。8月4日,在甘井子區美域盛景小區附近,王大娘推著外孫女外出散步,未料被一只沒有拴繩的白色小狗咬了一口,傷口可見血跡。狗主人是一名30歲左右的女子。見小狗闖了禍,女子抱著狗撒腿開溜,連句安慰的話都沒有。事後,家人帶著王大娘到醫院處理傷口,並注射了狂犬疫苗。“希望狗主人能主動承認錯誤,賠償藥費是小事,但這種行為令人氣憤。”
大連市的寵物狗保有量數額巨大,狗傷人索賠難已經成了多發現象。2016年7月,在甘井子區南關嶺附近的山上,24歲的小伙小杜被兩只藏獒襲擊,兩只烈犬把他攆下了約四層樓高的懸崖。小杜墜崖後,右腿的骨頭刺破皮膚支了出來,更有一塊骨頭“飛”到了外面,近乎與身體脫離。然而,小杜准備索賠時,卻面臨著無法確定狗主人是誰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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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闖禍後,肇事方常見表現
記者梳理多起案例發現,狗傷人索賠難,多數都發生在傷者傷勢較為嚴重、肇事方需要承擔高額治療費用的情形下,其特點主要有三個方面:
1.轉移證據。發現飼養的犬只傷人後,肇事方會盡快把狗轉移到秘密地點。
2.拒不承認自己的狗咬了人。
3.以各種理由推脫責任,不兌現為傷者治療的承諾,拒不支付賠償費用。
希望孩子能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