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這30項服務」將征收6%的SST!(附上完整列表!)

隨著銷售與服務稅法案在國會下議院和上議院正式的通過,因此政府鐵定將在2018年9月1日重新落實銷售及服務稅(SST),政府將在8月22日開始公布涉及的行業指南(industry guides),因此商家們受促留意。

其實銷售和服務稅(Sales and Services Tax),一般簡稱SST,是分開的2種稅務,不能疊加。簡單來說,一般的商品征收的將是銷售稅(Sales Tax),至於那些被政府歸納為服務行業的,就只能收取服務稅(Service Tax),其中包括了酒店業、餐飲業、律師樓、醫院等等。

根據關稅局官網,清單共列出30項服務是被征收服務稅(Service Tax):

1) 酒店(超過25間客房)

2)酒店餐館(超過25間客房)

3) 酒店餐館(少過25間客房但門檻為年營業額達30萬令吉)

4 )酒店外的餐館(門檻為年營業額達300萬令吉)

5) 夜總會

6) 私人俱樂部(門檻為年營業額達30萬令吉)

7) 高爾夫俱樂部和練習場

8) 私人醫院(僅限病房和食品費用)

詳情如下:

9) 保險(人壽保險)(B2C)

10) 電訊與付費電視

11) 海關代理

12) 律師費

13) 會計師

14) 測量師包括注冊估價師、估價師或地產代理

15 )專業工程師

詳情如下:

16) 建築師

17) 建築物的業主;或資產和基金經理)

18) 咨詢費(包括私人診或專科診所提供有關醫療諮詢服務的外科治療。在大馬境內或海外提供與貨物有關的諮詢務。)

19) 職業介紹所

20) 私人代理(提供警衛或人員,保護財產或業務,但不包括保護在大馬境外的人或物)

21) 泊車經營者

詳情如下:

22) 汽車維修或修理

23) 快遞服務運營商

24) 租用和駕車

25) 刊登廣告

詳情如下:

26) 申請信用卡或簽賬卡(主卡和附屬卡)

27) 投注和游戲供應商涉及投注、抽獎、彩票、游戲機

28) 每月用電量超過600個單位(kWh)的用戶需繳付6%服務稅

29) 國內以及內陸地區的航線需征稅

30) 所有資訊工藝服務,除了:銷售與資訊科技服務有關的貨品;在大馬境外的有關物品與IT服務

詳情如下: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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