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嘴是個好習慣,美國爸爸如何教孩子從小懂得為自己說話
作者Jay Heinrichs是美國資深記者,多次赴全球500強、常春藤學校等做做辯論培訓。
有孩子的人,一定對這個場景不陌生:女兒5歲時,我曾帶她去銀行櫃台取款,當時她在旁邊等得百無聊賴,為了讓我早點走,竟開始大發脾氣,大吼大叫,引得旁邊兩位老奶奶側目——她們一定在想,這孩子的家教這麼差,都怪她爸爸。但接下來的一幕讓她們頗為震驚。
我給了女兒一個失望的眼神,不慌不忙說,“抗議無效。如果你想逼我走的話,這麼做還不夠可憐。”聽了這話,女兒果然安靜了,眨巴、眨巴眼睛,從地上站了起來,小嘴撅得老高。
“你對她說了什麼?”其中一位老奶奶吃驚地問我,“孩子這麼快就不鬧了!”我解釋說,“這是我們家的辯論小游戲。讓別人覺得自己可憐,是古代辯論藝術裡常用的辯論方法。”我從女兒出生前就痴迷於此,那時女兒雖然小,但在教她何為“說服”的魔力上,我已下了不少功夫。
▋“表達你自己”VS“讓對方聽見你”
我一直認為,每個聰明的父母都該讓孩子盡早掌握說服力。很多人逃避爭論,認為這有失修養,但我們的文化,從來就不歡迎“拒絕”,一味保持表面認同,只會導致被動同意或者“辦公室政治”,家庭裡,大家都崇尚絕對權威,那麼最後,孩子連看哪個電視台、買什麼東西這種小事都不會和大人好好溝通。
而辯論術,也不是讓孩子變得腹黑、尖銳,它只是讓孩子高效思考自己的核心觀點到底是什麼。讓孩子盡早學會辯論,能從小養成一種意識,即“表達你自己”遠遠不如“讓對方聽見你”來得有效。每當孩子和他們的小伙伴發生沖突時,我都會提醒他們,牢牢記住你的觀點後再去說服別人,但更重要的是,不要只顧自己說——每次他解決完沖突,我都會多問一句,“所以你的朋友最後認同你了麼?”
(本文作者所著暢銷書Thank You for Arguing)
▋學會察言觀色,是為了更好地表達自己
我一直想讓孩子們學會合理地說“不”,這就需要用到辯論術的三個關鍵詞——無懈可擊的邏輯、毋庸置疑的理念和讓人動容的情感。其中,“邏輯”是最基本的,當孩子想要或者不想要一個東西時,他得找到說服別人的最合理的理由,而不是簡單說一句“我想怎樣”。
舉個簡單的例子,這樣的小事在孩子還小的時候每天要發生無數回。
“Mary不讓我玩這輛車。”
“為什麼她不讓呢?”
“因為她是只小豬。”
“所以,Mary不讓你玩車是因為她是只小豬?”
……
這種重復,是讓孩子自己梳理清楚因果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讓孩子意識到:怎麼可能因為不讓你玩車,Mary就變成小豬了呢?邏輯上不成立,別人怎麼可能答應你?
但更多時候,過於糾結邏輯也不一定奏效。辯論者給人的印象、字裡行間展示出的人格魅力等,經常會起大作用。不少人認為“察言觀色”太過市儈,但這是群體有效溝通最基本的能力之一。我有兩個孩子,生活中免不了各種摩擦,但姐姐總能獲得我更多的信任,不是我偏心,而是她在“撥弄人心”上,確實有一套。
記得他們還小的時候,有一次,打算留給其他人的一塊餅干被姐弟倆其中一人吃掉了。雖然事情很小,但明令禁止後還是有人偷吃,我確實不太高興。
我:“你們中有一個人吃了餅干。”
女兒:“我以前偷過餅干嗎?”
我:“有道理。弟弟呢?”
弟弟還沒說呢,女兒就不依不饒發表了一頓悲情控訴,什麼“不讓孩子吃餅干是酷刑”、“已經很努力了”……竟慢慢把我說動了。如果她不管三七二十一發起脾氣,控訴我冤枉她,那這場簡單的討論可能又是一場家庭大戰。
但悲情控訴就不一樣了,它是喚起“同情心”的基本前提。當一個小孩懂得讀你的情緒,然後把它作為自己的工具,恭喜你,你的孩子正朝“一個好的說服者”的方向成長。
▋讓孩子嘗到努力爭取權益的甜頭
而當孩子們誠懇地說服我讓他們多看會兒電視時,任何時候,我都會盡可能滿足:這時候他們就獲得了雙倍的滿足,一來,他們確實看到了自己想看的節目,二來,他們享受到了說服別人可獲得的好處。兩個孩子越來越喜歡為自己的權益爭辯。事實上,對於看電視本身,他們已經在說服我的過程中,自己意識到了其中的不少壞處。
我嘗試過把辯論三要素都用在我的兒子身上,在他7歲時的一個冬天,他堅持要穿一件很酷的短褲去上學。一開始,我搬出了我們家的家規——我父親傳授給我的一種毋庸置疑的理念,“你必須穿上長褲,因為我是你爸,而且我讓你這麼做。”但兒子就是定定地看著我,雙眼泛淚。
然後我嘗試調用邏輯:“長褲才能防止你的腿凍裂,你才能感覺好受些。”
“但我就想穿短褲。”
道理說不通,我開始打感情牌。我把我自己身上的長褲腿卷起來,“你看看,現在我也要穿短褲去上班了。這麼冷的天,我穿成這樣,看上去是不是很蠢?”
“是的,”兒子說,但他還是堅持要把短褲穿上。
“你為什麼這麼想穿短褲呢?”
“因為我看上去不蠢,而且這是我的腿,我不介意他們被凍裂,你不用擔心。”
我的天……記憶中,那是他第一次完美地說服了我:不容他人質疑的理念(我看上去才不蠢),縝密的邏輯(這是我的腿,你無權干涉),以及情感(不用擔心,我自己能承擔凍裂後的痛苦)。這是他第一次收起以往的大哭大鬧,嘗試以理服人、以情動人,我怎麼能錯過這次機會,用父母的強權打擊他呢?
“好吧,”我說,“等我和你媽征求到老師、校長的同意後,你就能穿短褲去上學了。但你得先穿雪地靴在外面。如何?”
“成交。”
他開心地拿出他的雪地靴,而我開始給學校打電話……幾個星期後,校長宣布把兒子的生日定為學校的“短褲短裙日”,校長本人也會穿短裙去上班。那時還是二月中旬,我們都感受到了來自這個社區共識的溫暖和舒適。
▋每個家庭都該養成“餐桌會議”的傳統
漸漸地,孩子們越來越大。我發現在各種家庭談判中,我輸得越來越多。他們有時會把我說得啞口無言,真讓我生氣,但這也讓我感到無比驕傲。回想這個過程,我最大的心得,是每個家庭都應該保持一個“餐桌會議”的傳統。
亞裡士多德還曾專門為此提出過5個詳細建議:
1、家庭辯論是為了教會孩子自己做決定。當你和孩子分析一個事情的不同角度時,記得給孩子一個明確的選擇(比如暑假是去沙灘玩,還是爬山),更記得告訴孩子,他們可以提出完全不一樣的看法(比如暑假又去沙灘又去爬山),然後他們自己根據現實情況決定如何做。
2、聚焦在未來。關於過去或者現在的討論,總是低效的。“誰把玩具弄髒了?”、“好孩子才不會把玩具弄髒!”都不如探討“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讓玩具們保持干淨?”
3、說“犯規”。所有阻礙辯論進行的行為都是犯規:大聲嚷嚷、沖出房間、翻出以前家庭成員的舊行,都會讓討論無法進行下去,甚至得到一個大家都不滿意的結果。
4、獎勵正面的情感。對於所有尖叫、生氣等行為,都沒收獎勵,這時候頂多說一句“回來,你能做得更好”。只有好好參與討論的孩子,才能得到獎勵。
5、偶爾讓孩子贏。當他們為自己想要的東西,據理力爭又頗有幾分道理時,沒有比好好獎勵他們更值得做的了。過去我貪方便,經常用慢燉鍋煮各種食物,後來兒子受不了了,說,“即使是一只貓,它的食物也不會總是濕噠噠的”,說得多好,我第二天就買了一堆漢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