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法院判3年10個月,肇事者不聞不問也不賠償,家屬怒法律輕判
社員 黃奕栩 分享黃寶旺 貼文 於 爆料公社
1月23日我的家人車停路邊談公事,被肇事酒駕高速撞離現場50公尺溝溪上!
8/14審判出來了,又是輕判!輕判、非常輕判!
我只能說:在台灣的人民們,出門真要小心,不要遇到這種鬼【酒鬼駕駛開車】!
無奈!
【原文內容】
心好煩⋯好無奈!欲哭已無淚!
台灣司法界有「恐龍」法官?!
1/23日牠酒駕(0.86豪克)撞死我的愛妻⋯
牠一毛錢不賠!
牠也不必出面道歉!
6/9還在FB言語輕浮消譴死者(我已摘錄下來)!吳冠賢你可以消遙法外到處參加廟會活動,台灣是有法律;我不會讓你在外到處危害百姓!
我黃寶旺鄭重呼籲法官們:
你們若有看到FB,請站在受害家屬的立場想一想!請將心比心⋯
如果事件發生在你們家人身上你們會怎麼審判?能接受輕判?!
你們輕判3年10月,如何對一個受害家屬及社會百姓們有所交待?!
如果是你們是「恐龍」法官,請不要逼我出手;下星期我會提出上訴!
唉呀!
真的無言+更加無奈=對台灣司法徹底失望!失望!
今天才真正驗證國人所言:
台灣的司法機關已死!!無救了!!
我們百姓自己要保重⋯
台灣法院的法官不會保護弱勢小百姓,無論如何我絕對上訴到底,給慈悲為懷的元照老師ㄧ個交待⋯更要捍衛我們社會大眾保障權利!
#請大家幫我分享發聲出去⋯
#讓這群司法界「恐龍」法官能聽到我們百姓抗議聲音!
謝謝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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