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把拆遷房全給了弟弟,弟弟結婚後她笑著來我家,我笑著回她......
我家是小縣城邊上的,家裡條件一般,小時候我媽就不太喜歡我,別的小夥伴在玩耍的時候,我卻在洗衣做飯,我也不想做,可我媽拿著條子守在一邊監督我。
家裡有了弟弟以後,我除了要做家務,還要帶弟弟玩耍,哪裡做的不對,少不了我媽的一陣鞭子。
直到我18歲,我媽就四處給我相親,我說我要自由戀愛,她罵我說:你去自由戀愛跟著別人跑了,那我豈不是白養你了?
後來,我一個朋友幫我介紹了老公,我覺得他人雖然不帥,但滿老實的,就答應談談,總比我媽介紹的大叔級別的好。
我媽知道後,第一反應就是彩禮,後來老公拿了6萬(約30萬台幣)彩禮才說服了我媽,結婚後第二年我們家遭到拆遷,按人頭賠房子,我本不打算要的,開著玩笑和我媽提了提拆遷的事。
我媽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你甭想哈,明說賠的兩套房都給你弟了。
我還未說話,她都把我的話封完了,說心裡話,我聽了心裡很難受。
後來,弟弟成家,弟妹不准我媽跟著他們住,把我媽趕了出來,結果我媽笑著跑來我家說她找不到住處了,說給我機會孝順她。
我樂呵了,這說的什麼話?處處沒有考慮過我,現在說給我機會孝順她?我也笑著回答我媽:弟弟有兩套房,喊她孝順你啊,再說了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我不需要你給我機會。
後來,老公罵我是白眼狼,我也覺得自己過分,但我絕對不會養她,我叫老公拿2萬(約十萬台幣)塊給她,就當我孝順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