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且以 600字粗言穢語辱罵女警 女會計師被判坐牢7個月

(新加坡15日訊)  女會計師拒酒測,還以洋洋灑灑600字粗言穢語辱罵女警,稱自己沒口交過,不懂得怎麼「吹」,又指女警「比妓女還不如」,大鬧了一小時,昨日被判坐牢7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4月9日,凌晨3時至4時之間,地點在武吉班讓一帶日拉邦路第510A座多層停車場。

被告是48歲的黃慧玲,她面對21項包括觸犯交通法令以及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被告對當中的7項控狀不認罪,案件進行7天審訊。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顯示,有居民投訴多層停車場傳出噪音,一名警曹長因此去調查,懷疑被告酒後開車。可是被告不肯合作,警曹長要求支援,兩名同事,包括一名女警曹前來幫忙。

女警曹要求被告接受酒測,要被告把氣吹進酒測儀,不過被告不肯合作,稱自己沒口交過,不懂得怎麼「吹」。

被告後來一連串粗言穢語辱罵女警曹,指她與男人上床並口交,卻沒有收錢,比妓女還不如。

被告在凌晨4時,於裕廊警署踢了女警曹右大腿一腳。

被告辱罵女警了好幾分鐘,筆錄她的辱罵,可長達600個英文字。

此外,被告在男警曹長等待支援時,在樓梯間踢了警曹長一腳。一名男高級駐署警長趕往現場後,見被告態度惡劣,不肯配合調查,最後決定將被告帶回警局。被告在進入警車前,往高級駐署警長臉上吐口水。

她大鬧停車場及警局一小時,罪行遭警員所佩戴的隨身攝錄機拍下。

被告聲稱有感情問題,而且案發時喝了酒才會犯罪,求法官輕判。

被告稱,男警曹長用手指指著她,才會抓著警曹長手指並往下扭。被告也稱女警曹對她說了一些具有冒犯性的話,因此才會有如此劇烈反應。

不過控方指出,隨身攝錄機顯示警曹長只是對被告做出手勢,並沒有指著她。隨身攝錄機也沒拍到女警曹對被告說了那段冒犯性的話。

控方表示,喝醉酒不是個求情因素,被告侮辱並騷擾執法人員的行為,是新加坡最嚴重的案例之一。

跟男友分手難過借酒消愁

 女會計師坦言,當時是因為跟男友分手,難過之下空腹借酒消愁,才會辱警。

「他對我很暴力,曾經砸家中的鏡子和櫃子,我報了幾次警。我們在一起四五年,我也想結束跟他的感情,但他一直要復合。」

另一方面,女會計師的老闆今日陪伴她出庭,還願意再給她機會,她庭上表謝意。

女會計師的案件從昨早延至下午,她透露,老闆一直陪著她,求情時也要求不要判她坐牢太久,因為老闆也要等她。

她也透露,她本身欠卡債和房貸,所以非常需要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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