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Lady玩飄移,警誓打擊非法賽車
辣跑青衣玩「飄移」遇截 4司機涉危駕被捕
玩「飄移」被截的辣車及警員調查。(楊日權攝)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11日晚上11時,在區內展開打擊非法賽車行動,
警員於青尚路一迴旋處發現4輛私家車高速行駛及玩「飄移」,
白色S13辣跑包括一輛日產「淑女」辣跑、兩輛日產S13及一輛豐田IS200房車,
警員於青衣交匯處以布袋戰術截停該4車,調查後4名年齡介乎21至26歲的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警員亦發現車輛軚盤,死氣喉及定風翼等懷疑曾非法改裝,將4車拖走扣驗。
據悉,被捕4名司機分別任職電腦售貨員,地盤工人,車房工人及文員,他們趁天雨路面濕滑,對輪胎及避震損耗減少,故相約到上址玩「飄移」。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不時採取行動打擊非法賽車,以保障道路安全。其中一輛玩「飄移」的私家車
危險駕駛的法定判刑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類別,分別涉及危險駕駛、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三個類別之下,判定「危險」的準則定義相同;但判刑則有所不同:
- 危險駕駛—《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7條:
- 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20,000元及監禁3年;
- 經循簡易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及
- 如屬首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如屬再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
-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6條:
- 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10年;
- 經循簡易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20,000元及監禁2年;及
- 如屬首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如屬再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