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連宏與主審肢體衝突 遭禁賽3場罰6萬元
中職富邦悍將隊昨天比賽,6局悍將隊投手郭泓志因不滿好球帶,對主審有不當言語,總教練陳連宏、投手教練郭勇志上前抗議,中職做出懲處,陳連宏禁賽3場、罰6萬元,禁賽今天開始執行。
悍將隊昨天與統一獅隊交手,6局郭泓志因不滿主審江春緯好球帶,飆罵情緒性字眼,總教練陳連宏從休息室內衝出,先用頭撞主審,再用胸口碰撞,投手教練郭勇志也上前抗議,最後陳連宏、郭勇志、郭泓志3人都被驅逐出場。
中職今天做出違規懲處公告,陳連宏違規行為,依聯盟規章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15條球團隊職員對聯盟裁判之第2項違規行為規定,「以胸部頂撞之行為者,處罰款新台幣5萬元、禁賽3場,合併第14條遭驅逐出場者罰款1萬元,共計罰款6萬元、禁賽3場」,禁賽部分今天起開始執行。
郭泓志對主審不當言語、郭勇志以腳踢紅土覆蓋本壘板事件,兩人各依聯盟規章第14條規定,「遭驅逐出場者處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