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免息? 找不到阿窿清債
獨家報導:許駿業
(吉隆坡5日訊) 大耳窿集團揚言10天內還清貸款就能豁免利息,惟在借出款項後就無故失蹤至第11日才出現,更派出跑腿向「債仔」收取高額利息!
據本報記者探悉,本地一些大耳窿集團近來推出10天內還清貸款就能豁免利息的優惠配套,吸引不少民眾上門詢問。惟經過本報記者暗中調查後,發現這些優惠配套只是一種詐騙伎倆,藉此提醒民眾切勿墜入圈套。
據消息人士透露,這些大耳窿跑腿一般會約借貸者在外商討借貸條件,避免後者在期限內摸上門還錢,且他們的借貸最低限額為5000令吉,目的是為了賺取高額利息;據悉,該10天內還錢就能豁免利息的貸款配套,是以天賬方式來計算,倘若債仔在10天後才還錢,就必須支付每日高達10%的利息,而利息是以獲取款項當天算起。
「倘若借貸者向大耳窿借了1萬令吉卻沒有在10天內還清,他在第11天時就必須償還2萬1000令吉,因為利息是從他拿到錢的那一刻就算起,倘若能在期限內還清貸款就無需支付利息。」
這名消息人士稱,大耳窿集團會在第11日就派出跑腿上門討債,且責備借貸者不按照期限償還款項,威脅後者連本帶利償還款項,否則將會每天上門騷擾。
另一方面,據一名隸屬武吉安曼刑事調查部的高階警官向本報揭露,截至目前警方還未接獲借貸者針對類似騙局所作出投報,惟不排除國內的確發生過相似案件;他說,借貸者往往因擔心向警方舉報後,會遭大耳窿集團成員對付,因此就算被大耳窿欺騙或騷擾,他們會基於保護自身安全而不敢報警。
這名警官也揭露,指儘管部分民眾知道自己居住的地區存在大耳窿非法借貸活動,惟不敢主動向警方提供消息,深怕告密者的身份被揭穿而遭到對付,此舉也令到警方在進行調查工作時出現挑戰。
他說,儘管如此,警方一旦接獲情報後,仍可援引1951年借貸法令第5(2)條文、1951年借貸法令第29AA條文、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或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