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高估愛情,別低估曖昧

我曾發起過一個話題:你曖昧過嗎?講一段你曖昧的經歷。

有些人在曖昧裡受盡委屈,折磨良久,到最後無疾而終。

但有個姑娘告訴我:

互相喜歡時的曖昧最好,彼此都帶著一份拘謹和真誠。

曖昧分兩種,一種是在為離開找退路,另一種則是為愛情做試探。

其實我們並不討厭曖昧,而是反感既不成全也不放過的態度。

現代人需要的,是有安全感的曖昧。

你確定對方心底有你,而你也在默默愛著對方。

要有一件很確定的事,愛情才能真正開始下去。

每段戀愛總會經歷三個階段:曖昧期,熱戀期,平淡期。

今天收到一個讀者的微信,她說:

我跟一個男孩曖昧了三個周,不過我拒絕了他的表白。

我有點不解:

是你不喜歡他,還是他表白得不夠認真?

她卻告訴我:

“不,我也挺喜歡他的。

他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找我,而我也會把所有情緒分享給他,微博有好笑的段子第一個想到他,每當拔草了一家餐廳,我第一時間拍照給他。

我享受曖昧的感覺,被擔心著,也被在意著,每當發現我們之間的相似之處以及他身上的閃光點時,都能開心很久。

和之前那些既不表白也猜不透心意的曖昧不一樣,這種曖昧讓我感到踏實。

如果他再次表白,我肯定毫不猶豫。”

有安全感的曖昧便是如此,誰也不說,但誰心裡都明白,隔著那層要破不破的窗戶紙打著啞謎。

人與人之間,剛認識的時候最好。

曖昧,多一分失了幻想,少一分又沒了趣味。

安全感不來自曖昧本身,而是始於那個讓你產生安全感的人。

他會陪你一直聊天到深夜,而你也總會秒回他的消息;

他拋過來一個梗,你就能立馬開啟一個新的話題;

他習慣在起床上班時說句早安,而你也願意和他分享隱私的情緒。

那時候,誰都沒有堅硬的盔甲,不會肆無忌憚地吵架,也不忍心說傷害彼此的言語,可以坦誠地傾訴過往的情感經歷,沒有顧慮,只有真誠,可能還會有略帶愛憐的心疼。

一旦時機成熟,他必定表白心意,即便你們早已心知肚明,愛你的人不舍得吊你胃口太久,因為他忍不住想牽你的手。

這世上,最美好的距離是曖昧,最舒心的交代是表白。

愛情最殘忍的地方在於,從它發生的最初就已經到達巔峰。

只停留在曖昧階段的感情必然不靠譜,但沒有經歷過曖昧的感情更是風雨飄搖。

知乎上曾有人問:展開一段感情,需要多久?

有人回答說:

曾經,我最快一次用了不到兩天,和一個比我高五公分的女生在一起,但最後沒過多久,我們又分手了。

現代人的愛情,來時洶湧,走時恍然。

很多時候,還沒有認真了解彼此就選擇相愛,卻又因戀愛後無法接受對方的種種缺點而放手離開。

相愛不需要什麼理由,不愛了,什麼都能成為借口。

有的人從認識到熱戀,用了一個周,從無話不說到無話可說,也用了一個周。

人生很多東西都是打包好遞給你的,倘若你想得到其中一部分,就必須把整包都接過來。

一絲閃光加一堆缺點,打包成一個愛人。

一點心動搭上眼淚情怯,打包成一份愛情。

初識對方,我們往往只會看到對方身上的美好而非殘缺,可隨著時間的增長,我們總會在無形之中放大對方的缺點,所以曖昧的過程就顯得尤為關鍵。

有安全感的曖昧,才是展開長久愛情之前的必要過場。

現代人最需要的,就是有安全感的曖昧。

彼此都確定對方不會因為曖昧而離開,也確認過這份安心一直會在。

一舉一動,你的好壞,都會被另一個人看在眼裡,記在心上。

不慌不忙,卻一切報備。

我們看慣了情話,卻忘記了起初最美好的不過是晚安收尾,早安相陪。

嘗盡了曖昧,才理解愛情的可貴。

你可以玩心動的曖昧,但一定要談心定的戀愛。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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