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大客車國道閃車失控,釀6死11傷悲劇!
一輛載有16名乘客的阿羅哈客運,前晚在中山高岡山交流道附近,疑似閃避前方未開燈車輛,失控擦撞內側護欄,發生2次猛烈撞擊,6名未繫安全帶乘客被拋飛送醫不治,司機與10名乘客受輕重傷。學者痛批國外都已強製大客車乘客繫安全帶,國內修法動作過慢。
檢方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諭知吳姓客運司機20萬元交保。
吳交保後說:「來不及閃,對乘客、公司很抱歉!」
圖片來源:ettoday
這起意外之後,一名朱姓攝影師在臉書上貼文表示,自己其實在出事的前一週其實有搭到這台車牌號碼「720-FP」的死亡客運,當時他在車上睡不著,於是興起做起攝影紀錄,但是卻記錄下了一些讓人毛骨悚然的畫麵...
朱姓攝影師表示,自己某天深夜,搭乘從高雄往台北的客運,整台車上只有他自己和司機兩個人,完全沒有其他乘客,當時他想拍照留念,也順便跟朋友炫耀自己VIP等級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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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的當下並沒有任何的異狀,但是在車子上了國道後,他拿起手機檢視自己剛剛拍的照片時,眼前顯示的畫麵讓他在車上害怕得快要哭了出來...
一隻影像清晰的「手」就這樣從天花板上伸了出來,原以為是反光造成的效果,但是仔細瞧瞧發現根本就不是...這名朱姓攝影師嚇得直說:「我自己也嚇到...在車子上,我都聽到後麵有人在調椅子、椅子的摩擦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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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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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朱先生最後覺得非常害怕,只好繫緊安全帶,閉上眼睛希望趕緊到達目的地!
下車後他把照片拿給了司機看,司機還表示希望他不要把照片po到網路上,會造成許多人不敢搭車!當下,朱先生就先車牌「720-FP」記下。
原本不信邪的朱先生看到新聞發現,出事的車子竟然就是當天他搭到的那台幽靈車,他害怕的趕緊錢去廟裡收驚...希望自己沒有打擾到這些好朋友們才是...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將查幽靈車與超速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若尾燈沒開啟「幽靈車」,是造成事故原因,該車駕駛也須負過失致死、傷害等刑責,最重可判2年,已積極查緝;
客運駕駛須視其有無超速、保持安全車距、注意前方車況等,負擔過失責任。
阿羅哈經理阮福生說,出事車輛車齡約6年,均依規定保養,最近一次保養在9月初,未見異狀。
吳姓駕駛加入5個月,都跑高雄台北來回班次,之前有逾10年駕駛經驗,無違規紀錄,前夜是休息19個小時後的第一班任務,公司會配合調查。
而公司已給輕傷者2千元壓驚,給死者家屬10萬元慰問金,乘客都依規定保意外險,罹難者應可獲至少400萬元以上理賠。
阿羅哈客運有規定駕駛提醒乘客,但駕駛並無法一一檢視是否繫妥安全帶,交通部表示將修法訂出罰則,未來大客車只要上高、快速道路,乘客若未繫安全帶,都會被罰以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國道一號北上348公裡岡山交流道附近昨(11)日深夜發生重大車禍,一輛阿羅哈客運失控自撞護攔,造成6人死亡、11人受傷的悲劇。
高雄市消防局新聞稿指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1日深夜11時40分接獲報案,立刻派遣大批救護人車前往救援。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地上滿佈破損車體零件,多名乘客被拋出車外。
司機聲稱為了要閃避前方的自小客車,失控撞上中央分隔島護欄,並延著護欄拖行數十公尺,撞擊力道強大,車體零件散落一地。
中央社報導,阿羅哈客運發言人阮福生說,這輛遊覽車載有16名乘客昨晚由高雄開往台北途中,行經在國道一號岡山北上路段撞護欄,已派員到現場及醫院探視受傷乘客,將與保險公司一同善後,確切事故經過及發生原因正由相關單位調查了解。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分隊組長劉駿業說,38歲的吳姓駕駛沒有酒駕,頭腳有撕裂傷送醫。
吳姓駕駛告訴警方,當時現場昏暗,猛然發現有一輛未開車燈的小汽車竄出,於是連忙由外側車道急閃至內側車道撞上護欄而肇事。
根據公路總局的資料,肇事車輛(車牌號碼720-FP)是2011年8月出廠,車齡6年,下次定檢時間是9月26日,車輛車籍都正常,駕駛也無重大違規紀錄。
阿囉哈也發表聲明稿,表示對於受傷和死亡的乘客必定負全責,對於受傷的乘客將給予兩千元的壓驚紅包,後續將負責醫療費用,對於死者也給予十萬元的慰問金,並處理賠償給付。
Photo Credit: 阿囉哈客運網站
安全帶為保命關鍵,交通部修法強製大客車全車需繫安全帶
《蘋果日報》引述阿羅哈發言人阮福生說法,發生意外的車輛在昨日晚間11點30分從高雄開往台北,出車後車內有播放宣導影片,提醒乘客要繫上安全帶,沒想到意外就在10分鐘左右後發生。
根據報導,駕駛回報說當時為了閃避車輛導致擦撞內側護欄,結果剛好該地點有ETC門架,車輛擦撞後玻璃破裂,導致車上未繫安全帶的6位民眾拋飛出車體後死亡,另外11位乘客皆為輕傷。
《Nownews》
報導也指出,車上一名何姓乘客表示,包含自己在內的幾名乘客幸運僅受輕傷,共通點就是都有「繫上安全帶」,而這可能也是保命的關鍵之一。
根據交通部統計,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有繫安全帶的3.6倍,而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則為有繫者的2.7倍。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一般汽車的駕駛與前後座乘客如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駕駛人將被處以新臺幣1,500元罰鍰(如是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違規駕駛可處以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駕駛如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被罰的會是乘客。
今年2月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翻覆事故後,交通部計畫比照國外大客車行駛國道及快速道路時,強製4歲以上的乘客繫安全帶,原訂年底前送至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即可上路。但法規還未修正,昨日又發生阿羅哈客運擦撞護欄事故,6名未繫安全帶乘客遭拋出車外喪命的意外。
根據《聯合報》報導,阿囉哈客運表示有規定駕駛提醒乘客繫安全帶,每個椅子都有使用的安全帶,但駕駛只有1個人,沒辦法目視後方所有人是否皆按規定綁好。有些乘客把椅子躺下來休息,可能沒繫安全帶。
有鑑於此,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9月就會對外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上高、快速道路大客車,一定要盡到提醒民眾繫安全帶義務,也將在年底前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送至行政院與立法院審理。
《自由時報》報導,張舜清說,處罰跟安全是兩個課題,現行大客車每個座位都有設置安全帶,過去有一直呼籲民眾,搭車就要繫安全帶,保護自身安全,修正後,大客車只要上高、快速道路,在駕駛盡告知義務後,乘客若未繫安全帶,都會被罰以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各位對於這次的事件和照片之間的關係有什麼想法嗎?小編覺得很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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