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老師狂打小孩5分鐘騙簽和解書才給影片.........
又是台中?幼兒園老師狂打小孩5分鐘騙簽和解書才給影片
粉絲頁「靠北惡質幼兒園」列出的台中幼兒園、托嬰中心虐兒事件已超過20餘件,現又傳出一間「疑似」也是台中幼兒園老師,打3歲小孩打到耳朵瘀血大腿留下指印,逼家長簽下和解書放棄公開影片及提告權利,才肯給監視器畫面。(截圖自臉書)
2018年07月26日 10:46 中時電子報
台中已成「兒虐之都」?粉絲頁「靠北惡質幼兒園」列出的台中幼兒園、托嬰中心虐兒事件已超過20餘件,現又傳出一間「疑似」也是台中幼兒園老師,打3歲小孩打到耳朵瘀血大腿留下指印,逼家長簽下和解書放棄公開影片及提告權利,才肯給監視器畫面。父母事後發現拿到的5分鐘影片中,老師打孩子的手幾乎沒停過,心都碎了。但律師表示,父母還是可以提告,刑事責任部分不會因為簽和解書就喪失告訴權。
臉書粉絲頁「靠北惡質幼兒園」,昨日貼出一篇文章,一個3歲孩子被幼兒園老師打到耳朵瘀血大腿留下指印。家長表示,小孩在一間幼兒園就讀,預定8月要讀小班,從7月開始試讀三個禮拜,在這期間老師從未反應過孩子有什麼狀況,還說小孩很適應學校生活。
但7月18日下午接孩子放學,發現孩子耳朵瘀血,家長問「是不是跌倒撞到的?」, 孩子說「是老師打的,還有腳也有,很痛」,事後媽媽跟爸爸一起去幼兒園要求要看監視器畫面,但第一時間園方並未讓家長看監視器畫面。
第三度去到幼稚園時,媽媽請了阿姨陪同,在阿姨的詢問之下,老師承認「耳朵上的傷也是我造成的,是不小心的」。在家長強烈堅持下,園長才讓看監視器畫面,媽媽表示,畫面裡,根本不是老師所說的「不小心」,每一下都非常的大力!用手指戳頭、打耳朵、捏耳朵、彈嘴巴、甚至是把孩子用力推倒。
家長表示,向園長要求側拍監視器畫面,但園長不願意。說「畫面給我,她就完蛋了」。家長因此直接帶著孩子去醫院驗傷及到警局備案。當天晚上9:00老師去家中拜訪,希望不要把事情鬧大,但仍堅持監視器影片不能給。
家長表示,7/19早上到幼兒園,有一位自稱是幼兒教育協會的秘書、另一位不知名的男士及園內老師在場(園長不在場)。並向當事人表示,如果要拿到監視影片,需簽下和書,為了將影片到手,家長只好簽下和解書以交換長達5分多鐘的監視器影片。
家長表示,事後觀看老師給的檔案,是定格翻拍老師與孩子姐兩個人的畫面。等於是放大了老師的一舉一動!)這一放大,才看清楚老師每一個動作,影片從頭到尾5分多鐘,老師打孩子的手幾乎沒有停過!用手指用力戳孩子的頭、打耳朵、捏耳朵、孩子被打到倒地要站起來還被推倒跌坐在地上。影片的最後,老師把孩子抱到監視器拍不到的角落…沒有人知道,在那個角落,孩子還遇到了什麼樣子的暴力?家長說,她才3歲啊⋯⋯
媽媽說,看到這樣子的影片,心都碎了,身為媽媽的我很恨自己!為什麼這麼心軟放過學校放過老師!為什麼要簽下不合理的和解書,放棄公開影片及提告民事刑事的權力!
底下網友留言群情激憤,但有人留言表示夢到是台中太平區某間幼兒園,也有人提出看法「這份和解書有用的部分只有民事部分,但是並沒有提到妳違約金的部分,所以妳不用怕被罰錢,只是妳可能不能用刑附民來告他們。光社會局就可以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49條,對老師開罰6~30萬不等的罰金,並公佈行為人及機構名稱。傷害告訴也一定能成立,以過去案例老師的刑責50天到半年不等,以一天1000元,所以老師要罰5萬到18萬。」
前台北市勞動局長,曾擔任過法官的業鑫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業鑫表示,上述應該是專業人士提出的意見,他的看法相同,家長還是可以提出告訴,尤其刑事部分不會因為簽和解書就喪失告訴權。
(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靠北惡質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