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強 姦醉酒女大學生被判監13年半、鞭12下!上訴期間棄保潛逃至泰國!

強 姦醉酒女大學生的燃油測量員不服被判罪成,獲法官批准以8萬元(近24萬令吉)保釋在外等候上訴,豈料這名強 姦犯棄保潛逃至泰國,在海外銀行戶頭取錢時行蹤敗露。

41歲男子王順興面對一項擄拐罪和一項強 姦罪,經審訊後,被判坐牢13年半和打12鞭。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2014年7月24日凌晨4時至6時30分之間,趁當時年僅22歲的受害人喝得酩酊大醉,把她從Zouk夜店帶回家,在武吉知馬路上段附近的Hume Heights私宅單位內對她霸王硬上弓。

被告於去年11月14日面判後,通過代表律師蘇尼爾提出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並向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申請保釋在外,獲得批准,保釋金為8萬元。

最高法院上訴庭原定在今年11月審理這起上訴案,豈料被告在這期間突然失蹤。於是,控方今早向法官申請通緝令。

控方在庭上揭露,自6月份起,被告的擔保人與房東都聯絡不上他,擔保人也在6月21日報警。被告的護照仍被警方扣留,當局沒有被告離開新加坡的記錄。

不過,根據控方掌握的資料,被告不久前在泰國從他的一個海外銀行戶頭提款,警方目前在聯絡泰國當局索取更多信息,但估計得花上幾周時間。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對被告發出通緝令。

作為擔保人的弟弟須向法官解釋是否有盡力確保被告留在境內等候出庭,否則8萬元保釋金將被全額充公。

被告的弟弟稱從上個月開始就無法聯絡上被告。

法官表示法庭將擇日舉行聆訊,決定是否將擔保人所提供的保釋金全額充公。

律師蘇尼爾今早也向法官申請撤銷當被告的代表律師,他透露自己最後一次看到被告是在今年4月,當時雙方討論上訴事宜。

被告王順興經審訊後,去年11月13日被判坐牢13年半和打12鞭。(檔案照)

猛灌酒 “撿屍”回的家

被告在夜店對女大學生猛灌酒,趁女生大醉後“撿屍”上車,帶回自己的家強 姦。

報道指出案發期間,受害人在王順興朋友開設的餐館實習,已離婚的王順興是餐廳常客。案發晚上,王順興到夜店參見受害人及其他餐廳同事的聚會。

審訊揭露,被告當晚對受害人猛灌酒,閉路攝像畫面顯示被告把受害人帶離夜店時,後者已處於毫無意識的狀態。

清晨時分,受害人的男友先用手機應用追蹤到女友手機位置,再挨家沿戶敲門找人,過程中險被狗咬,最終認出門外的女裝鞋子,“闖門”解救女友。男友進門後,看到受害人穿著被告的衣服躺在床上,男友嘗試叫醒她,但她緊閉雙眼。

他轉問被告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對方迴避他的問題。男友過後強拉受害人起身,半拖半抱把她帶回家,她全程沒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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