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我聽到她和孩子說這些,給了她10萬塊錢

離婚之後,我聽到她和孩子說這些,給了她10萬塊錢

有的時候兩個人相愛並不是都可以在一起的,愛情可以讓兩個人覺得很幸福,但是如果愛情最後變成了親情,而且兩個人在一起並不是兩個人可以決定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決定的事情。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千好萬好怎麼樣都好,即使累的一點覺得只要和愛人在一起就是一件特別讓人幸福和滿足的事情,但是兩個人一旦決定了真的在一起,那麼這個時候你的父母對面的父母在這個時候就會出現了,有的時候甚至於你的七大姑大姨也會集體出動。而且這兩個人又不夠堅定,那麼我想他們無論如何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的。

離婚之後,我聽到她和孩子說這些,給了她10萬塊錢

我是一個縣城的孩子,雖然家裡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家庭,但是在縣城裡也算是小康之家。在大學的時候和現在的妻子認識了,覺得兩個人很合適,我也很喜歡她。但是家裡母親卻不喜歡她,不過我覺得沒有什麼事情,因為我還是很喜歡她的。所以就和她結婚了。可是母親一直不喜歡她,覺得她家是農村的家裡沒有實力,而且現在也沒有什麼正式的工作,我覺得這些沒有什麼關系,可能兩個人以後相處久了關系就會好起來了,母親也會發現妻子的好處。

兩年之後,我們有了一個女兒,妻子就沒有出門工作了,在家照顧孩子和老人還有把家裡收拾好。但是母親還是看妻子很不滿意。每天都在嫌棄她,現在還在家裡也不出去工作,更是連個孫子都生不出來。不知道如果我不在家的時候妻子是怎麼樣生活的,有時候問她,她只是說很好並沒有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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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很心疼妻子的,有時候帶母親出去散步的時候就會給母親說,妻子是為了我遠嫁過來的,請她對妻子好一點,而且妻子在家裡也是家裡的掌上明珠。可是母親絲毫不在意,只是覺得我娶了妻子就是吃虧了,母親還是一如既往的這樣對待妻子。後來在女兒上小學的時候,岳父母來家裡看孩子,撞見了母親責罵妻子這麼多年的矛盾終於還是爆發了,岳父母很是心疼妻子。最後,我們還是離婚了,因為我家在縣城裡條件會好一點,所以女兒就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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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婚的時候我給妻子說我可以給你一些補償,你這些年也是辛苦了。妻子說不用了,以後大家各不相干,也互不虧欠了。我真的沒有想到沒有得到父母認同的婚姻竟然這麼慘,家裡雞飛狗跳,妻子過的也很是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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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我們也沒有在見過。偶然一次我去學校接孩子的時候,正好看到了她和孩子在一起親暱,前妻告訴孩子,她要走了,她找到了一個好男人要和她結婚了。以後有什麼事情就給她打電話,有時間的時候她會回來看孩子的。而且爸爸媽媽離婚的事情並不是爸爸的錯,以後孩子長大以後會明白的。

我沒有想到她竟然還會為我說好話,我有些感動,直接走了過去把身上的銀行卡給了她裡面有十萬塊錢是我這幾年的積蓄。是我對不起她,如果當時我能夠在堅持一點,或許我們還會是一直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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