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佛經減刑 超扯理由淪笑柄

2018年07月17日 04:10 中國時報 

林偉信陳志賢/台北報導

犯下八裡雙屍命案的謝依涵,因羈押時「信仰耶穌、讀聖經」,法官認為她可教化判免死定讞;另殺死南港女模的凶手程宇,法官以他突因被害人尖叫才臨時起意殺人,尚非特別殘暴,判處無期徒刑。從民調84.7%民眾要求法官應依法律判死刑,這些千奇百怪判決理由也該免了。

男子李宏基持刀刺死陳姓前妻後,擄走6歲長女燒炭同歸於盡卻獨活,最高法院合議庭法官洪昌宏、許錦印、王國棟、李釱任、吳信銘前年底將李判死確定。

接著,男子黃麟凱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王姓女友分手,竟潛入住處勒死她母親後再姦殺她,他在法庭下跪向死者家屬道歉求饒,最高法院合議庭法官邵燕玲、呂丹玉、梁宏哲、王國棟、王復生在去年7月將他判死確定。

最近則有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凶手沈文賓高院更三審將他判死,另邱姓女子入獄,將4歲女兒交同居人莊嘉億,莊男虐死女童,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許必奇、許品逸、劉芳菁審理後將莊男判處死刑。這些法官勇於任事,判處死刑,撫慰家屬失親之痛。

除這4案外,由於二審法官不願讓死刑案反覆遭最高法院「打掉重來」,只好妥協,找理由幫凶手求生,改判無期後,最高法院體察下意火速駁回、判免死定讞。所以抄佛經、捐款建廟,甚至「課業良好」、「會抄經書」等,全成不判死理由,更加讓民眾對司法不信賴。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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