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街貓租屋被刁 志工慘賠20萬
幫街貓租屋被刁 志工慘賠20萬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取得「市區貓隻認養中心」標案,覓地卻遭刁難,如今林森路的會址又遭駁回,損失近20萬元。(蔡依珍攝)
2018年07月17日 04:10 中國時報
蔡依珍/桃園報導
桃市府創全台之先設立「市區貓隻認養中心」,但市議員魯明哲16日重砲痛批動保處「百般刁難」,害得標的志工團體近20萬元血本無歸、更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處長陳英豪甚至還稱志工精選的場域是「破地方」,痛斥他毫無愛心。動保處強調一切依合約走,會再持續溝通。
換址兩次押金沒了
魯明哲說,零撲殺上路,市府為了提高民眾認養意願,計畫在交通便利處成立「市區貓隻認養中心」,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5月4日經委員評選最有利標後出線,隨即在大業路幫流浪貓租下一個家,但建管處稱2樓以上要申請建照變更、曠日廢時,6月搬家到林森路現址,營運1個半月又說實際坪數不符規定,2間房子共4個月的押金和3個月的房租近20萬元全部血本無歸,近百隻貓更恐無家可歸,協會志工急得像熱鍋上螞蟻。
處長嫌破地方挨轟
魯明哲說,動保協會得標至今2個月已接收動保處送來的99隻貓咪,其中幼貓全靠志工24小時人工餵奶、把屎把尿,但動保處卻要求檢附建照影本、平面施工圖、前後左右鄰居同意書、意外險投保證明等文件,「不簽約哪來文件?」尤其現址在1樓,權狀為31.97坪,承辦員也看過,事後卻說有6坪是騎樓駁回,邀市長來剪綵,還被陳英豪嗆:「我不會邀請市長去這種破地方!」、「寵物店就不會有不夠大的問題!」讓魯痛斥沒愛心、不配做動保處長,還涉嫌圖利廠商。
陳英豪否認出言不遜,強調尚未審核確認前,得標廠商不能擅自執行籌設及營運,合約也規定得標廠商要提供30坪以上可收容40隻貓的場所,現址可使用僅24坪,且騎樓加蓋鐵門封閉,違反建築管理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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